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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滲透漢光演習海巡安檢人員 管碧玲:並非去年案件

    2025-02-20 15:59 / 作者 郭宏章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2025.2.20舉辦「藍色共鳴、海洋為盟」ESG論壇,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致詞。郭宏章攝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昨天(2/20)在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透露中國滲透漢光演習安檢人員,引發關注,管碧玲今天出席海保署海洋ESG論壇會後受訪表示,並不是去年的漢光演習,而是「過去的事」,管碧玲也表示,海巡署已對安全漏洞採取具體措施,尤其是檢舉獎金制度改進後,掌握不少案例,都在監控中。這顯示高額獎金已經奏效。

    管碧玲今天下午出席海委會海保署舉辦「藍色共鳴、海洋為盟」海洋保育ESG論壇,並且啟動「海洋保育ESG媒合平台」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被問到,昨天受訪時提到的漢光演習安檢人員遭到滲透,是否為去年漢光40號演習?管碧玲表示,該事件是已經過去的案例,並不是去年的漢光演習。

    管碧玲也被問到,對於海巡署採取哪些具體措施,如何補強安全漏洞、防範被中國滲透,管碧玲說:「我們一直都有掌握,檢舉制度改變以後,我們手中掌握了很多的案例,都在監控中。」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南竿守備大隊混砲連於2024.7.24「漢光40號演習」實兵演練展開航道封鎖實彈射擊,以155公厘加農砲,結合防衛作戰構想,對目標區敵船團進行射擊,遏阻敵軍進犯。


    至於外傳海巡署同仁當中有因為檢舉中國滲透案件,領到國安局核發的「一百萬元獎金」,管碧玲回應:「接近喔!」也證實了已有海巡同仁領到將近一百萬元的檢舉獎金。

    至於這高額獎金的依據,是由於情報工作法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構),於其主管之有關國家情報事項範圍內,視同情報機關,因此海巡署人員適用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7條第2項所制定的「國家情報工作獎勵辦法」第6條核發的高額獎金。

    也就是「國家情報工作獎勵辦法」第6條修訂後,若海巡署人員發現內部有人員遭中國滲透,提出檢舉後,若因而破案,依規定可對有功團體核發團體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對於個人獎金新臺幣可核發500萬元以下,或核給行政獎勵嘉獎至記二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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