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封山期間,民眾減少山林活動,「山老鼠」集團竟趁此時溜進管制區內盜採珍貴林木,7月19日羅東林管處發現有可疑人士在溪床附近出沒,循線查獲價值14萬元的台灣扁柏2塊,台中高分院則在本月14日針對一起盜採林木案作出判決,重罰5名山老鼠各539萬5500元、合計2697萬7500元。
羅東林管處太平山工作站護管人員近日發現田古爾溪河口有可疑人士進出,隨即與宜蘭縣三星分局、保七羅東分隊加強該區之巡視,7月19日凌晨4點左右,三星分局英士及大同派出所聯合前往該區巡查,發現可疑人士在溪床附近出沒,攔查未獲。
之後,太平山工作站護管人員再次前往附近查探,發現溪床便道旁遺留二塊漂流木並有遭鋸切之情形,且便道附近有一部車輛。經詢問車內女士聲稱:「我們是來玩水」,同行還有2人在溪床附近,形跡可疑,護管員隨即通報英士派出所及保七羅東分隊前來攔查,惟警力尚未抵達前該車輛已離開。
羅東林管處指出,目前涉案的可疑車輛車牌號碼已交由警方調查,查獲之漂流木為台灣扁柏2塊、材積0.8立方公尺,市值約14萬餘元,將運回林管處保管,並持續加強該區巡視。
南投縣國有保安林地2020年7月遭到黃姓男子與4位越南籍男子等人組成的山老鼠集團,盜採貴重的台灣扁柏13塊、重達396公斤,總價值49萬500元。
針對此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7月14日作出二審判決,認為黃男等5人違反《森林法》、嚴重殘害寶貴森林資源,依法分別將5人判刑1年4至6個月,並依所竊取扁柏價值的11倍,裁罰黃男等5人每人各併科罰金新台幣539萬5500元。除了黃男之外,涉案4名越南籍被告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林管處呼籲,為了有效打擊山老鼠,已與檢警保持緊密合作,呼籲民眾可加入林務局LINE群組「山老鼠雷達站」,或撥打森林保護專線:0800-000930,一起打擊犯罪。林管處也提醒國人,購買林產品時應選擇具有「台灣木材標章」的合法商品,以免誤觸法令,並共同遏止盜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