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名醫開講】冬奧隊醫失蹤運動部火速止血 風波落幕了嗎?

    2026-03-26 14:00 / 作者 葉文凌
    義大利冬奧落幕。路透社
    冬奧隊醫失蹤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運動部也立刻火速處理。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當事者瞬間千夫所指,無地自容。運動部處理明快,掌聲雷動。但是,問題真的解決了嗎?說起國家隊隨隊醫師,似乎是一個很高大上的行業。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身為投身隊醫、基層教練、運動傷害幾十年的老將,這件事情可以聊聊。

    首先,一個殘酷的現實就是,在運動場上只有運動員才是明星。隨隊醫師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配角。在運動場上,一旦運動員受傷,隨隊醫師必須立刻呼之則來,處理完了,必須立刻揮之而去。可是在醫院裡,一個明星醫師可是光芒四射,榮耀非凡。往往帶領一整個醫療團隊,是主角,是領導者,甚至於是院長,是發號施令者。這種角色的轉變,就使得隊醫這個角色非常不討喜。李麟配拿了金牌,但有誰會記得奧運金牌選手的隊醫是誰?經典賽的陳傑憲驚天一撲,全民難忘,但又有誰知道經典賽的隊醫是誰?因此,隊醫發展的歷史遠遠慢於運動本身的發展。

    即使是奧林匹克運動會也是如此,奧運會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776 年,現代奧運也是自1896年開始舉辦。但是奧委會的醫療小組,卻一直到1962年才成立。醫療委員會卻至1967年才正式成立。並且成立之初,要是聚焦在禁藥管制,傷害預防只是次要的工作。世界足球總會的禁藥管制工作起步稍早,也是最早完全使用醫生做藥檢的國際組織。可是,對於運動傷害的重視,卻也一直到1994年才正式成立F -M A R C。主要是希望減少各級足球的運動傷害。之前主要工作也是禁藥管制。所以,各級隊醫的工作其實沒什麼最高指引。

    多半是各行其道,各國皆大大不同。除非是共產國家或富有的職業隊,隊醫也多半是兼職,很少是全職。說到底也很簡單,隊醫不是一個高收入的行業,引不起醫師的高度興趣。除非有極大的熱情或機構的壓力,基本上醫師是不會參與的。

    運動名醫葉文凌教授。陳國偉攝


    其次,隊醫的責任是什麼?
    1,臨床醫療事務:由比賽前的健康篩檢、傷害的診斷及處置、疾病及傷害的登錄和治療均包含在內。而且,必須組織一個醫療團隊,包括運動傷害防護員、物理治療師、行政人員。必須給予勤前教育和任務分配。比賽後也必須持續追蹤選手的狀況。

    2、配合賽事的準備和行政管理:
    包括各種文件,物品,藥物準備工作等等,並必須事先向各級單位申請完整,可能是國內或國際單位。

    3、配合國際賽事的特殊要求:
    不同的賽事往往會有各自特殊的需求,必須在比賽前確認及做好準備。最重要的是禁藥管制的相關事項。而賽前和比賽的組織委員會的溝通,這件事決定許多問題,比如:何時送件,何時及如何配合組委會的工作,領隊會議、記者會,乃至交通工具的配合等。

    4、確立不同賽事的準備層級:
    國際比賽、國內比賽、盃賽、城際比賽等等均有不同的要求和準備事項。包括藥物,醫療用品等等準備,往往會有很大的差異。這些在比賽前均必須準備完成。

    5、醫療職業倫理
    運動選手的隱私是非常敏感的,如果不注意,往往會造成重大的新聞事件,乃至於重大的金錢損失。所以隨隊醫師的醫療倫理是極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

    6、突發事項的應變計劃:由隊職員、選手、乃至本國觀眾的緊急事項均需有應變計劃,以及備用計劃。

    台灣的運動傷害發展更慢。主要還是經濟發展慢於歐美,而且職業運動規模不大也較慢。早期,大多是個別醫院𥚃的個別醫師的單獨投入。科別以上的投入是不存在的。所以醫師多是消耗自己的心力在做一件充滿熱情的事。直至九零年代以前,隊醫是稀少的。這時期只能希望有醫事人員加入運動團體。運動員都已經經費拮据了,隊職員更是能省就省,隊醫是什麼用途?受傷了,就推拿即可,貼紮?沒必要吧!所以基本上沒有隊醫,就算憑私人關係找了隊醫,也是沒給付,頂多就是有機票,如此而已。

    一般是出發前才會合,準備工作是談不上的。回家也就各自解散,更沒什麼季後追蹤的事情。而運動傷害防護員的訓練和証照也𣎴過二十年,更早以前就完全是空白的。所以隊醫自然就必須要十項全能,只是,並非"醫師"就自然而然會當隊醫,隊醫是必須要經過訓練的。雖說不一定是要骨科醫師或復健科醫師,但是基本的傷害處理、急救、疾病預防和治療、英文溝通能力卻是基本的。但在人力貧乏的階段,運動傷害專科醫師是談不上,也沒意義的。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國際賽事已經逐漸對隊醫有具體要求,尤其是禁藥管制愈來愈嚴格,隊醫也必須有一定的能力和訓練,如果如往常般的土法煉鋼,勢必會有重大不良影響。不光是藥物和各種新生物材料,現在的性別議題更是不同以往。而隨著國家經濟能力提升,國家隊隊醫已經慢慢規範,所以自然會有相對的義務產生。國家機器也慢慢投入。簡單的說,拿錢就要盡責。而這樣的投入不只是國家機器的投入,更多的是醫療體系的投入。到底民間力量才是支持醫療人員的最主要力量,也更願意走入基層團體。這樣的過程也培養出眾多運動醫療人員。所以,我們正在走向鼓勵醫師參與運動隊醫的過程中。只是不可能依靠運動醫療本身獲利,所以運動產業複合體的建立就很重要。到底有利潤才會有企業投入。

    我們距離一個成熟的運動醫療體系仍有很長的距離,以往是依賴熱誠,依賴交情、依靠善意。而這樣的過程就勢必會有徇私、矯情、壟斷資源的事情。但是運動的專業性和科學性正飛速發展,這已經不是傳統的方法可以再走下去的。固然法律已經有初步的共識,但是接下來必須要靠資本市場的力量,如此才可能發展出成熟的運動醫療體系,才可能支持運動體系的核心需求。政府力量是重要的,但不是長期且永遠的,只能制定制度,引導和監督,更重要的是提供誘因,創造出運動醫療體系爆發的環境。要到這個階段才能真正建立運動醫學專科醫師,因為此時才有資源分配問題。

    我們正在努力成為運動醫療成熟的國家,大家需要對成員有更多的支持和鼓勵,如此才能把運動員照顧得更好,才能有更好的成績,這才是全體運動體系之福。

    *筆者為台灣運動醫學會前理事長葉文凌教授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