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1 11:56
《鏡週刊》披露,桃園肉商林宏恩涉捏造不實營業項目吸金30億元,檢方聲押後遭桃園地院諭知20萬交保,詎料林男交保後神隱,債主怒轟法官「縱放詐欺犯」。桃院解釋,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認為本案卷證資料尚不足以認定檢方聲押時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因此諭知交保及限制住居,經高院撤銷發回後,法官也馬上依法傳拘被告,沒有「縱放人犯」問題,法院目前已在辦理沒收保證金事宜。
2021-04-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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