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8 10:35
新竹地檢署執行科張姓書記官,為了躲避管考壓力,竟將百餘件尚未傳喚執行的案件或未實際進行「罰金分期繳納處理」的案件不實登載成有進行,騙倒竹檢研考科。刑責部分,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1年5月、緩刑4年並支付公庫14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無罪,全案定讞。他確定免坐牢後,懲戒法院繼續究責,判張姓書記官休職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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