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1 14:54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轄區內發現,有自然人屋主已經國稅局核准適用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並獲國稅局退稅120萬元,但3年後卻被國稅局發現,該屋主在「5年管制期間內」,將自己戶籍遷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未設籍新購房屋,最終遭國稅局追繳已退還稅額120萬元,等於前功盡棄。
2023-08-15 11:18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的自住房屋、土地,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才可以申請重購退稅。但若屬於三項特殊原因的其中之一,以致未設戶籍於該重購房屋,可免被追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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