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 16:36
為避免駕駛人因體格或體能變化有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總統去年11月公布道交條例增訂第92條之2條文,明定相關駕駛人應重新辦理駕照資格審查。對此,交通部今(15日)預告修法,若駕駛患有視障、失智、癲癇,經通知符合條件者須重辦駕照資格審查,若未通過須繳回駕照,目標年底前施行,估4.7萬人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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