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12:21
曾為全台第二大蛋商的萇記泰安公司與泰頂山農產品公司,負責人李春明為了減少蛋品報廢損失,竟指示員工將被退貨的盒裝蛋、散裝蛋重新包裝再販售,連過期、長蟲或發霉的蛋也拿來利用,重新製成液蛋賣給商場。一審依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判李春明3年,併科罰金600萬,二審改依詐欺罪判3年半,案經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8/25)日改判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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