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4 16:35
屏東縣新埤鄉民代表會主席吳進德,涉嫌幫鄉公所臨時人員轉交30萬元賄款給時任新埤鄉長潘和源(已歿),尋求關照人事職缺。潘和源返家發現後拒收退回,屏東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吳進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將他及涉案的何姓夫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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