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蔘。資料照。讀者提供
20多年前行賄檢警造成司法大地震的「電玩大亨」周人蔘,服刑出獄後改行,但他卻從2017年7月起,以每月3000到8000元不等代價幫4家公司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新北地院判1年3月,高院審酌多算一家公司及犯罪所得,改判1年1月徒刑,裁定沒收41萬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周人蔘又將入獄。
判決指出,周人蔘、楊玉銓等人不具處理執照,周人蔘卻把受託管理的新北市林口區菁埔段、瑞樹坑段土地當作處理場,從2017年7月起,按月向3家公司收取每月3000 元到8000元不等費用,幫忙處理事業廢棄物。楊玉銓雇用不知情的外籍失聯移工,開周人蔘的挖土機、鐵牛車及貨車,幫忙將廢石材、廢木材、廢木屑等物品運送到該處土地傾倒、掩埋,並利用晚上焚燒。
一審認定,周人蔘等人協助4家公司處理事業廢棄物,不法所得為49萬1000元,但二審發現,周人蔘等人僅幫3家公司處理,協助第4家公司處理的是「一般垃圾」,不法所得降為41萬元。
高院審理時,周人蔘以他「年紀大」、「身體多病」為由懇求輕判,高院未接受,但鑑於原審判決的事實和沒收金額的認定有誤,因此撤銷改判為1年1月,宣告沒收犯罪所得41萬元。
周人蔘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周人蔘再度面臨坐牢命運。
周人蔘電玩弊案1996年4月爆發,當年多位警界明日之星中箭落馬,起訴名單中包含2名檢察官及36名警察,周人蔘自身則被判處1年3月又15日有期徒刑定讞,已於2015年服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