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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憲特半夜翻牆外出飲酒 3人緩起訴只有他痔瘡發作躲一劫

    2023-08-18 08:59 / 作者 呂志明
    憲兵特種勤務隊進行戰技演練。翻攝中華民國總統府官網
    原在憲兵指揮部特種勤務隊服役的4名士官,在執行勤務時竟擅離職守,一起翻牆外出喝酒,最後被發現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中3名士官涉犯《有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但考量3人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至於另1名楊姓士官,因為當時痔瘡發作,有向上級申請換班,無擅離職務的主觀犯意,處分不起訴。檢察官也依職權將3名緩起訴士官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目前4人均已停役。

    1977年12月,國防部策畫反劫持、反暴行計畫,由當時憲兵司令部從全國各憲兵單位中挑選精良憲兵士官,集中莒園營區訓練,1978年3月命名為憲兵特種勤務隊(MPSSC),簡稱憲特,成為我國主要特種部隊之一,部隊位於新北市五股區,緊臨憲兵訓練中心,主要任務為負責全國的反劫機及北部地區的反劫持、反破壞任務,由於成員身著黑衣,又稱為夜鷹特勤隊、夜特。

    去年12月2、3日,當時仍在兵指揮部特種勤務隊服役的王姓上士特勤士,奉命擔任任營外巡查勤務,負責巡視戰術場地週遭安全及狀況處置。古姓下士政戰士,奉命擔任副哨勤務,負責營區內外周遭應處及協助正哨管制營區人員進出。黃姓中士彈藥補給士,奉命擔任值副哨勤務,負責營區處理突發狀況。楊姓上士特勤士,奉命擔任營區大門正哨勤務,負責確保營區大門安全及人員辨識。

    4人當時均有任務在身,依規定不能擅離職守,沒想到卻相約在12月2日深夜10點左右,趁著四下無人翻牆離營外出飲酒,其中楊姓上士當天還痔瘡發作,竟還忍痛赴約、外出暢飲,直到隔天(12/3)凌晨4點30分,再一起翻牆回營,最後4人的行為被1名李姓士官長發現向上級報告,4人最後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擅離勤務所在地」,第38條「以詐術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免除全部或一部之重要軍事勤務」等罪娂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4人僅僅單純擅自離開營區,並無施用詐術或其他不正方法的行為,其中王姓、黃姓、古姓士官認罪,檢察官考量3人全都沒有犯罪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3人在收到新北檢執行緩起訴命令通知書後,各向公庫支付1萬元。檢察官也就這個部分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緩起訴確定。

    至於當天痔瘡發作,忍痛翻牆外出飲酒的楊姓上士,則否認犯罪,他表示,因為當天身體不舒服無法執勤,有向長官報告申請換值,而當時值星的王姓分隊長也到案證稱,當天楊員有跟他說不舒服,還拿出沾血的衛生紙證實他真的痔瘡發作,問可不可以調整勤務,他回若沒有辦法值勤再告訴他,再當下調整。

    檢察官認為,楊男主觀上認為自己即將更換勤務,就算是擅自離營,也無擅離職務之主觀認知及犯意,且他確實身體不舒服,因此認為並無犯意,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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