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廖瑞祥攝
士林地檢署去年底查獲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等人,在幫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助選過程中涉嫌把現金中在信封袋裡行賄多名里長,據此起訴蕭景田及林杏兒樁腳曾繁川等多人,另對林杏兒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但士林地院今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檢方去年12月查獲蕭景田等人涉嫌幫林杏兒賄選,礙於當選無效之訴有提告時間限制,趕在去年12月30日向法院提出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至於賄選刑案部分,檢方直到今年2月23日才依選罷法起訴蕭景田等人,但檢方並未起訴林杏兒,目前該案在士林地院審理中。
由於全案仍可上訴,身為本案原告的士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將詳細研究。
林杏兒獲悉判決結果後發表聲明表示,「冤屈終於沉冤得雪,感謝司法還我清白,證明公道自在人心,司法公信仍在。」
她強調,這段時間一路走來,身心飽受磨難,有許許多多無法說出的委屈悶在心裡,知道真相、知道誰在操作抹黑,卻一字一句都不能提,為的是黨內團結,為的是2024國民黨能夠團結勝選。為了大局,面對難過、委屈和支持她鄉親的不捨,她也只能「打斷牙齒和血吞」。
她說,很清楚今日的宣判結果,特定有心人士不會高興,但要奉勸有心人士,陰謀不會得逞,不必再耍心機,為黨的大局著想,應謹小慎微,不要再為個人政治私利,拖無辜的人下水,使其蒙受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