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資料照。侯柏青攝
監察院認定,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當年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在富商翁茂鍾勞動服務案時疑安排他進麻豆分局佔「爽缺」,還收襯衫,翁其後勾結警方大量作假2196小時的勞動紀錄。監院將周章欽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院今天判周罰俸1年,粗估至少損失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長年邀宴120多名檢察官、法官,並詳細記載在27本筆記本裡,引爆司法史上最大醜聞,更導致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法院前身)委員長石木欽踉蹌下台,最後被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另減少退(養)休並追徵溢領部分。
不過,翁茂鍾另捲入關說案害慘一堆人。當年翁涉炒股案遭判1年定讞,他向檢方聲請易服勞動服務2196小時獲准,但監察院發現,時任南檢檢察長周章欽疑似打電話給時任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示韓讓翁茂鍾到鄰近佳和公司的麻豆分局分駐所執行,周也疑似透過時任台南市警局局長的陳子敬,指示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要特別關照翁茂鍾。
而翁茂鍾拿到「爽缺」,仍未確實到分駐所服務,反而大肆勾結警方造假認證時數,連到分駐所服勞動服務的時候,也可以大搖大擺的在分駐所批公司公文,且他在短短9個月就迅速完成勞動服務結案。監察院也查出,周章欽近年來陸續收受翁茂鍾的11件襯衫。
懲戒法院認定,周章欽接受翁茂鍾請託,未謹慎執行職務,傷害國家刑罰權的正確行使,認為情節重大,今天判周章欽罰俸1年,全案仍可上訴。而翁茂鍾涉及假勞動服務,另遭法院判刑1年10月定讞,今年初已入獄執行;周章欽目前已退休轉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