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證實,院長許宗力事前知情並指示處理方針。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涉嫌性騷擾女下屬,卻提前退職「安全下莊」,法界狂轟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吃案、包庇」。司法院證實,林輝煌曾約詢李伯道和被害人,並將此案呈報司法院長許宗力,許指示以「保護被害人安全、權益及隱私,尊重被害人意願」為最優先原則,林輝煌因而要求李伯道先自行退職,並於被害人正式提出申訴前保密。
司法院強調,要求李伯道先行自請退職,是基於尊重被害人意願,保護被害人隱私,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所採取的「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非媒體指稱的「吃案」、「包庇」。
司法院表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該條文所指的「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依據勞動部的函釋,包括主動介入調查以確認事件之始末,以及設身處地主動關懷被騷擾者之感受,啟動所設置的申訴調查處理機制,並採取適當解決之措施,給與完善之保障,以免被性騷擾者長期處於具有「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
司法院解釋,行為人(李伯道)和被害人屬於長官與經常密切接觸的幕僚關係,被害人向前秘書長林輝煌求助指遭到李伯道性騷擾,被害人向林輝煌表示希望「保護其身分、不要對外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要求讓李伯道先請辭以避免再次接觸,被害人也表示,須待李伯道退職並搬離官舍(經查,李伯道於6月20日搬離官舍),並徹底脫離司法圈後,始考慮提出申訴。
司法院指出,林輝煌在案發時曾分別約詢被害人及李伯道瞭解,以主動介入調查並瞭解被害人感受,他向司法院長許宗力報告案情後,許宗力指示以「保護被害人安全、權益及隱私,尊重被害人意願」為本案處理之最優先原則。其後,林輝煌要求李伯道「立即自請退職」以徹底去除具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並於被害人正式提出申訴前對外保密、否認媒體或其他機關之求證。司法院認為,此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所採取的「立即性糾正及補救措施」,而且等被害人提出申訴後,立即依法調查、懲處,絕非外界指控的「吃案」、「包庇」。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捲入性騷案(前,灰西裝者)。廖瑞祥攝
司法院強調,李伯道已辦理退休,他在2020年11月4日就從事務官一職退休,之後改任政務人員(懲戒法院院長),直到2023年5月8日自請退職生效為止。李伯道為政務人員,如經調查確有性騷擾行為,仍可依法追訴、懲處,相關行政或刑事責任均無從迴避,不受退職影響。司法院解釋,本案已由被害人在6月21日提出申訴,目前正由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下稱申評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如經申評會調查屬實,將依法移由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如果做出免職、撤職、剝奪退(養)休金、減少退(養)休金等懲戒處分確定的話,李伯道所領取之退休金、退養金等均將剝奪或減少,不受退職之影響。
至於李伯道另外涉及的刑事責任,經告訴人依法提出告訴後,由檢察官依法追訴,亦與退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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