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侯柏青攝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因出入「睿森銀樓」、「88會館」私人招待所,經高檢署送交檢評會個案評鑑。據指出,檢評會將於5月5日約詢黃錦秋。
法務部官員指出,檢評會立案後,已於今年3月間針對高檢署行政調查報告細節,當時的調查小組成員開會,並將於5月5日就個案評鑑部分約詢黃錦秋。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由13名委員組成,包括法官代表1人、檢察官代表3人、律師代表3人、社會公正人士6人,這屆主席是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文忠
受評鑑檢察官得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可向檢評會聲請調查證據,並可採書面表示意見或到會陳述意見,經檢評會調查後,由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表決,若認受評鑑檢察官有懲戒必要,可決議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或監察院。
內政部警政署於今年1月公布「88會館」案調查結果,並懲處多名去過會館的高階警官。台灣高等檢察署同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送交檢評會個案評鑑。
高檢署調查,王涂芝因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專案,受邀參加政風室於民國109年1月17日舉行的尾牙餐敘;餐會後,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時任政風室主任黃錦秋邀約續攤唱歌。
高檢署表示,由於原預定前往的KTV無包廂,黃建榮稱改前往信義區歡唱,故分批搭車前往;王涂芝於車上詢問地點後,將88會館地址傳送給李姓友人,請李男於唱歌結束後接送。
高檢署指出,109年7月間專案收網,警政署政風室邀約王涂芝參加慶功宴,餐宴後,黃建榮、黃錦秋邀約王涂芝續攤唱歌,14人分批搭車前往大安區「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