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美玲兒佀廣洋參選桃園市議員。資料照。翻攝本人臉書
桃園市第1選區無黨籍市議員候選人佀廣洋昨(10/29)日遭搜索並以12萬元交保,當時涉賄原因不明引發外界高度猜測。桃園地檢署今(10/30)日發布新聞揭密,指佀廣洋涉嫌透過社區協調爭取大型垃圾子母車,並在中秋晚會贊助摸彩品喊口號拉票,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賄賂及假借捐助交付財物罪,諭知12萬元交保,同案社區許姓委員15萬元、官姓里長候選人8萬元交保。
本案起因於桃檢獲悉情資,佀廣洋於2026年5月間,透過桃園區某社區管理委員會許姓委員居間協調,由佀廣洋協助爭取2台每台市價約7544元的大型垃圾子母車供住戶使用。佀廣洋隨後以參選人身分獲得社區頒發感謝狀,並張貼於大樓電梯內,涉嫌利用公共設備影響住戶投票意向。
專案小組進一步查悉,該社區於同年9月19日舉辦中秋晚會,現場有許姓委員準備市價約700元的2組手壓式拖把,以及官姓里長候選人贊助價值約570元的直立式電風扇1支與5組保溫瓶等摸彩品。許姓委員主持抽獎時邀請官姓候選人上臺致詞,官男更於臺上高喊「請投官○○一票、佀廣洋一票」等語。
桃檢檢察長張春暉對此高度重視,指派檢察官姚承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桃園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專案小組備齊事證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昨日上午前往佀廣洋、許姓委員及官姓候選人等3人之住處與服務處共5處執行搜索,並傳喚3名被告及2名保全證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佀廣洋等3名被告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佀廣洋與許姓委員另涉犯同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對機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罪嫌。檢方審酌後認為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佀廣洋12萬元、許姓委員15萬元、官姓候選人8萬元交保。
桃檢則重申,凡假借贈禮、餐會或招待旅遊等名義破壞選舉公正者必全力追查,並呼籲民眾撥打0800-024-099免費檢舉電話共同維護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