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書源涉嫌投毒殺害枕邊人,赴高院出庭。白廷奕攝
男子張書源涉嫌毒殺王姓前女友未遂、又下藥弄死新婚妻陳女,一審國民法官重判2個無期徒刑,他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10/29)日開庭,張男依舊不認罪,透過辯護律師聲請調閱鑑定資料、補充鑑定。辯護律師砲轟一審檢察官,提出超過400項證據,卻對張男犯行說明空泛,還拿無關聯性的證據出來,導致國民法官對張書源產生偏見。
調查指出,60歲的張書源曾因強盜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定讞,2010年假釋出獄。後來怪事接連發生,他2014年騎車搭載懷有8月身孕的越南籍武姓妻子時,不慎發生擦撞,妻子本來只有輕微摔傷,剖腹產後母子均安,卻突發劇症病故。相隔三年後,張的稚子也頻繁因病進出醫院,最終不幸過世。巧合的是,母子生前都是由張男單獨在病房陪病。
檢方查出,張書源後來與王女交往,2016、2017年間,他盜領女方275萬1千元,兩度投毒海洛因企圖殺人,最終失敗。2020年張男另交新歡陳女後,他推薦陳女買2張保單,分別指定他和「法定繼承人」當受益人。兩人閃婚僅11天,陳女因痔瘡到醫院開刀,原本恢復狀況良好,凌晨卻突抽搐昏迷搶救不治,最終在其頭髮和膽汁驗出局部麻藥「待布卡因」(Dibucaine)。
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張書源投毒,依一個殺人罪、一個殺人未遂罪,判他兩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竊盜罪部分,新北院另案判處1年8月徒刑。張男提起上訴,兩案正由高院審理中。
張書源被控投毒殺妻,枕邊人住院時,曾拿寶特瓶現身醫院。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辯方轟一審釀偏見
高院今日開庭處理殺人案,張書源仍不認罪。辯方主張,本案曾經檢方不起訴處分,後來地檢署又重新起訴,卻不符合再行起訴的法定要件,且審理過程檢方出證浮濫。
受命法官請辯方說明,為何「出證浮濫」會導致判決違背法令?
辯護律師高振云指出,原審容許檢察官援引10幾年前的資料,提出超過400項證據,檢方卻沒有特定哪一項證據能夠證明哪個待證事實,導致辯方對於這些證據到底能不能合法作為證據使用,來不及表示意見。
辯護律師林俊宏則補充,原審大量允許一審檢察官引用與案情無關的證據,也導致本案發生過度推論的狀況,例如被害人有中毒的情況,被推論成張書源有下毒,同時也讓國民法官認以為這些事件彼此有關聯。高振云隨即舉例,像是張書源曾經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癲癇過世,前配偶因產後併發症過世,與本案都沒有關聯,卻被納為證據,導致國民法官對被告產生偏見。
張書源不認罪,開庭都說自己「到現在還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資料照。廖瑞祥攝
鑑定內容爆論戰
辯方也請求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調閱一份「過去未曾曝光的鑑定意見書」,同時聲請補充鑑定,釐清被害人的死因。
法官今天詢問,為何當時未向一審法院聲請調閱?張書源的辯護律師陳奕廷解釋,當時已經進入審理,辯方有立即請求退回準備程序階段,但遭審判長當庭駁回。
檢察官出言反對調閱資料,強調法醫研究所多次函覆鑑定內容,已經為原審判決所引用。檢察官認為,國民參審案件的二審是採取「嚴格續審制」,既然原審有給辯方充分的攻擊防禦機會,律師卻沒有及時向國民法庭說明清楚為何有退回程序再調查的必要,就不該任意於二審重新調查。
高振云馬上反駁,辯方在一審有向國民法官、職業法官表明,法庭上呈現的鑑定報告與該份未曝光的鑑定意見書,兩者內容如何不同、不同的病理機轉如何不同,依然被審判長駁回。陳奕廷也強調,他們也有當庭聲明異議,可見當時就有充分釋明。
法官聽完檢辯雙方的意見,只說合議庭會再評議有無調查必要,本件將擇期再開庭。
陳女開廣告車時認識張書源,卻疑似被下藥謀財害命。資料照。翻攝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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