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某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利用發放獎學金行賄。示意圖。廖瑞祥攝
桃園市中壢區某王姓里長參選人,為求2026年順利連任,涉嫌假借發放獎學金名義,設定特定條件向學童家長迂迴行賄。桃園地檢署掌握情資後發動搜捕,帶回16名涉案人,檢方複訊後認定王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王姓里長參選人於2026年9月19日利用該里舉辦中秋節暨環保宣導活動的機會,邀請獲獎學童及家長到場,並在活動中致贈每名學童600元現金。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極為重視,隨即指派檢察官洪鈺勛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中壢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嚴密蒐證。
專案小組查出,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提供獎學金為誘餌,暗中為選舉鋪路。特別的是,該獎學金設定極為嚴格的資格門檻,限定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的學童才能申請。檢方研判,王女意圖透過此種迂迴方式,精準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9月30日發動約談行動,傳喚王姓里長參選人、游姓女子等2名被告及16名證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2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考量相關事證已鞏固,認無羈押必要,王女10萬元交保,游女請回。檢方強調將持續追查各類違法介選行為,並呼籲民眾勇於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