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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光演習前夕橡皮艇登陸八里 士檢起訴2中國偷渡客求刑2年

    2026-09-24 15:01 / 作者 呂志明
    2026年7月24日,台北港發現一艘灰色橡皮艇,是中國偷渡客使用。資料照。海巡署提供
    中國籍35歲欒姓與44歲于姓男子,於今(2026)年7月間駕駛附掛舷外機的橡皮艇,一路從福建福州跨海偷渡至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北堤。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2人嚴重危害海防安全與社會治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

    檢方調查,欒男與于男在今年7月19日駕車自山東青島出發,途經浙江金華時購買舷外機,再前往福建福州。2人於7月22日凌晨4時許從福州海岸出海,歷經21小時航行,於7月23日凌晨2時許抵達台北港北堤沙灘成功上岸。這起事件剛好發生在我軍漢光演習登場前2週。

    上岸後,2人將橡皮艇棄置現場,隨即輾轉前往新北、台北、桃園、新竹、台中等地浪跡7天。釣客於7月24日發現沙灘上的橡皮艇,以及簡體字衛生紙、中國製裝油鐵桶與3件救生衣等物品,隔天見物品仍在便向海巡報案。海巡署桃園查緝隊過濾監視器,於7月30日在桃園某公園逮捕2人。

    2人落網時帶有新台幣現金與中國品牌手機,供稱夜間露宿街頭且無在地人接應。因現場留有3件救生衣,檢方與海巡署特別採集艇上生物跡證進行DNA鑑定與測謊,最終比對確認僅有2人登陸。檢方於8月3日借提訊問後,考量2人居無定所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士檢指出,綜合被告供述、證人指證、監視器畫面及手機採證等事證,2人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後段,以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第1項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嫌。檢方除建請法院重判2年徒刑,扣案橡皮艇、舷外機及手機也一併聲請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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