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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費783萬裝窮「2年出國13次、刷卡200萬」 男遭管收、母抱300萬救人

    2026-09-22 14:43 / 作者 呂志明
    馮男遭解送管收所。台北分署提供
    某環保有限公司馮姓負責人滯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公法債務達783萬元,自2024年移送執行以來拒不履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調查發現其隱匿財產且高額消費,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馮男遭解送管收所後,其母親於2日後緊急抱著300萬元現款辦理分期,馮男始獲釋放。

    台北分署表示,馮男滯納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間的全民健康保險費,連同滯納金及利息累計欠繳逾783萬元。馮男名下雖查無財產,執行薪資債權每月僅扣得3000餘元,其宣稱無力清償且僅願每月自繳6000元。然而調查發現馮男於欠費後頻繁出國,顯有履行本件義務之可能。

    經調閱信用卡紀錄,馮男自2024年迄今出國13次,赴紐澳、越南等地旅遊,刷卡逾208萬元購買機票、高額租車、入住五星級飯店,並購買高價露營用品、潮牌跑鞋及銀樓等奢華消費,每月另繳數萬元保險費。這些高額消費行為,證明其自身顯有履行給付義務的能力卻刻意規避。

    此外,馮男與家人共同經營家族環保清潔事業,多年來以不同公司名義得標多項金額達數千萬元甚至逾4億元的政府採購標案,且曾以公司資金代繳馮男個人信用卡費,顯見個人與家族企業財務長期混同。馮男向執行官訛稱僅打工領微薄薪水,已構成就財產狀況為虛偽報告。

    台北分署先前已對馮男實施限制出境處分,惟其仍拒絕提出合理清償方案。今年9月15日再次命馮男到場,訊問後認定其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為虛偽報告」等事由,當場留置並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當庭裁准管收。

    馮男遭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後,擔任家族企業財務負責人的馮母因不忍獨子身陷囹圄,於9月17日拿出300萬元現款至台北分署辦理分期,並提供具資力之人辦理擔保,承諾後續新案亦願辦理分期。台北分署考量其提出實質清償方案並經移送機關同意後開具釋票將其釋放。

    台北分署嚴正呼籲,民眾及企業負責人應誠實面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採取隱匿財產、虛偽報告等違法行徑規避執行。台北分署將持續針對惡意欠繳稅費之義務人採取限制出境、拘提及管收等強力執行手段,以確保國家債權並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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