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稽核王志益,涉嫌利用掌握全轄區綜所稅與遺贈稅審查的實權,長期收受數百萬元現金賄賂與高額禮券,攜手會計師與多家企業構築龐大的逃稅網絡。台中地檢署發動6波搜索,在其住所及妻子保管箱內驚見1280萬元現鈔與5塊黃金金條(各1台兩),甚至發現其以現鈔直接砸下500萬元購買豪宅訂金。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王志益、3名會計師及14名業者共18人;其中王志益涉重罪部分,更成為中部地區首件由國民法官參審之貪污大案。
檢調調查發現,王志益歷任審查二科科長、綜所遺贈稅組組長、銷售稅組組長至簡任稽核,在稅務體系深耕多年、位高權重。業者為求規避巨額稅金,紛紛透過會計師作為「白手套」打通關節。王志益接案後,利用行政裁量權做出有利判定,再指示不知情的基層稅務員放水結案;面對逾期違規案件,更巧立名目讓業者僅需繳納微薄罰款即可順利護航過關。
專案小組追查出多起令人咋舌的涉案細節。鼎豐公司許姓董事長為求避稅,多次設宴款待王志益。王甚至「親自指導」許男虛構對同居人高達2744萬元的債務,將原本應繳的巨額綜所稅降為250萬元贈與稅,幫助鼎豐逃漏綜所稅高達2529萬餘元,王志益隨後更向業者索取價值27萬餘元的免費赴美機票與豪華住宿。
更引人矚目的是,白手套林姓會計師於春錫公司案中,建議業者以560萬元重金行賄王志益。林姓會計師甚至還指導知名8結蛋捲製造商「六月初一公司」(8結公司)虛增成本費用,幫助該公司一舉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達8747萬737元。
此外,林姓會計師在力道公司股東往來案中製作不實說明書,協助沈姓負責人獲取3009萬餘元不法利益,甚至還藉機向業者佯稱需500萬元「疏通國稅局官員」,趁機私吞詐得近500萬元現鈔。在汎倫公司查核案中,王志益更主動向鄭姓董事長開口索取新光三越與家樂福禮券共20萬元。
貪瀆網絡甚至延伸出洗錢鏈。弘笙公司黃姓負責人將預備行賄的250萬元,混入營業稅與記帳費匯給施姓會計師事務所洗錢;施姓會計師再將其中200萬元轉匯給曾任稅務審核員的李姓會計師,由李利用昔日稅務人脈,在高級餐敘場合交付70萬元現金賄款給王志益,並將其餘130萬元暗中侵占己有。
台中地檢署由黃裕峯、郭逵、賴謝銓與翁嘉隆4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調查處、警局及憲兵隊,自2026年5月27日起發動6波搜索約談。訊後認定王志益、林姓及李姓會計師犯罪情節重大向法院聲壓禁見獲准,施姓會計師則以200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王志益觸犯違背職務收賄、主管事務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多項重罪,另涉《稅捐稽徵法》;會計師與業者則分別涉犯圖利、行賄、詐欺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檢察官認為,王志益身為高階稅務官員卻假借職務帶頭違法,會計師更充當行賄白手套,嚴重戕害租稅公平與社會信賴。
為展現打擊貪腐決心,專案小組除了查扣王志益的1280萬現金、5塊金條、禮券,並凍結豪宅預售屋500萬元訂金外,涉案的許姓、魏姓及李姓等3名納稅義務人已於偵查中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共6907萬544元。全案除王志益移審國民法官法庭外,其餘17人依通常程序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