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資料照。讀者提供
一名賴姓男子長期在道路及公有停車場擺爛停「霸王車」,並累積超速等多項違規,滯欠多達505件交通罰單與牌照稅,總金額高達17萬6227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接獲移送後鐵腕出手,透過扣押存款、扣出資額及扣押薪資等「三管齊下」精準執行,逼得這名違規大戶無處可逃,最終只能親自捧著龐大現金至分署全數清償。
據了解,賴男自2025年7月起,因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積欠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以及超速、違規停車與停車未繳費等505起案件,遭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等機關,陸續移送台北分署強制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展開財產調查,依《行政執行法》規範,第一階段依法扣押其銀行存款與信用合作社出資額;日前再發出重拳,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其薪資債權。賴男面對多重執行的龐大經濟與心理壓力,深知無法再僥倖逃避,最終只能配合法治,主動前往台北分署將滯欠的17萬餘元罰鍰與稅費一次全數繳清,成功為國庫追回債權。
台北分署呼籲,公有停車格係供公眾使用,使用者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範付費,切莫恣意停「霸王車」。執行署對惡意違規大戶必定強力執行、絕不寬貸;若義務人確實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應主動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面臨強制執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