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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少校一家3口都共諜!他和次子出賣情報還爽玩大馬 各判11年半、16年

    2026-08-25 11:05 / 作者 白廷奕
    退役少校李海鵬要求2名擔任職業軍人的兒子出賣情報,更二審被判11年半。示意圖。本報繪製
    陸軍少校行政官李海鵬36年前退役後,從事兩岸官員參訪交流仲介工作,卻被吸收為共諜,不僅找上時任花蓮空軍防空砲兵少校後勤官李文生,購買軍中機密回傳給中共,還要長子李輿聖、次子李楚庠協助提供情報。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李文生15年、李輿聖2年1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另兩人發回更審。高院今(8/25)日更二審判李海鵬11年6月、李楚庠16年。可上訴。

    調查指出,李海鵬1990年退伍後從事兩岸交流活動。他2008年起找上李文生,索取軍中資料,而李文生為錢出賣靈魂,不僅在便條紙簽下「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等語句輸誠,還陸續翻拍「密」、「機密」等級的軍中文件,存進記憶卡或隨身碟裡,再交由李海鵬轉送給中共解放軍對台工作人員,李文生因此收得1萬美金賄款,還接受李海鵬安排,由中共招待與家人同赴韓國旅遊。

    不僅如此,檢方也查出,李文生2010年即將退休,李海鵬為了繼續刺探機密,轉而要求在馬祖防衛指揮部任職的長子李輿聖、陸軍裝甲旅的次子李楚庠提供情報。李輿聖聽了爸爸的話,交出某次軍中演訓會議留存的軍事機密文書,由弟弟李楚庠協助轉成數位電子檔,同樣存進記憶卡或隨身碟內,透過李海鵬交給中共。

    調查發現,李海鵬後來與妻子、李楚庠及其女友一起接受中共免費招待,赴馬來西亞旅遊並會面中共人員,而李楚庠明知父親已淪為共諜,返台後仍持續將軍中資料交給李海鵬。

    高院更一審前年底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李海鵬12年、李文生15年、李楚庠10年6月、李輿聖2年1月。最高法院去年駁回李文生、李輿聖部分上訴定讞,另將李海鵬、李楚庠涉案部分再次發回更審。

    高院更二審考量,李海鵬於偵審期間均自白犯罪,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給予減刑,改判11年6月有期徒刑。至於李楚庠部分,合議庭認定,他犯下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不過犯罪時間短,僅負責將機密文件掃描、存檔等庶務類支援,情節尚屬輕微,於是依《陸海空軍刑法》規定給予減刑,改判16年。

    本件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遲中慧、陪席法官林幸怡、受命法官陳昭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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