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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科經理罹「漸凍症」遭解僱 提告要求復職!敗訴原因曝光

    2026-07-26 21:25 / 作者 陳康宜
    竹科一名經理罹患漸凍症遭公司解僱,雙方對簿公堂。職場示意圖。取自Pexels
    竹科一名經理因罹患漸凍症,自認仍能居家辦公,2025年底卻遭到解僱,怒控公司違反身障者就業保障規定,要求復職並追討12.5萬元的月薪。但公司提出的錄音檔顯示,該名經理曾坦言電腦打字需要「打一下休息一下」、「我不覺得有機會再工作了」,新竹地院認定該名經男已難操作電腦滑鼠及書寫打字,判定公司解僱合法。

    判決指出,該名經理2022年6月到職後,擔任專案經理,負責確保產品樣品品質、成本控管、與各部門及客戶溝通等,並有出差需求。2025年底,公司考量其狀況無法勝任工作後,因此解僱。

    經理主張,專案經理的工作內容不受空間限制,之前請病假時也持續在家處理公務,公司應調整工作內容,而非直接解僱,公司此舉已違反身障法等法規,屬於非法解僱,要求復職並給付相關費用。

    公司主張,原不知經理罹患漸凍症,直到其因為不符合停車位申請資格,提出身心障礙證明,才知道經理有狀況。在解僱之前,每逢經理請病假或無法出差、無法負擔跨部門協調時,仍交由其他同仁分擔。

    2025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經理住家面談,從雙方對話錄音可知,經理坦言穿衣服、洗澡都要太太幫忙,使用滑鼠力氣不夠、打字要打一下休息一下,「我坦白講我不覺得有機會再工作了」。

    法官認為,經理雖稱尚可居家辦公,但診斷證書記載,其雙上肢肌力僅3分,書寫打字功能已受影響,且無法預估復原則,本人亦曾在LINE對話談到「醫生有說『我算是達到失能等級』」,顯示已喪失科技從業人員的書寫與打字基本能力,經理已難以有效提供勞務,即使採居家辦公亦無法改善,認定公司顧僱並無不合,駁回經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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