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參與殺人的周昱帆一審判7年,二審撤銷發回重審。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灣毒販王紘騰因毒品交易糾紛,在泰國行刑式槍決44歲台灣通緝犯石茂強,王綋騰等3名共犯案發後逃亡柬埔寨,只有負責「遞槍擦血」的25歲周昱帆返台投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周昱帆構成「幫助殺人罪」,判7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後大逆轉,高院今天認定判決違背論理、經驗法則,撤銷發回北院,本案將重行國民參審程序。
國民法官被發回的首例出現在新北地院,無照男黃國維吸食喪屍煙彈等毒品後,飆車闖紅燈撞死年輕警員黃瑋震殉職,一審國民法官重判18年6月,全案上訴後,去年底遭二審撤銷發回,新北地院將重啟國民參審程序。
調查指出,台灣通緝犯石茂強當年逃往泰國,與在泰國開設大麻店的王綋騰(時年42歲)有毒品生意往來,周昱帆(時年24歲)為王紘騰的員工,許峯源(時年43歲)是王的國中同學,林廣原則是石茂強、王紘騰的共同朋友。
其後,王綋騰和石茂強因毒品衍生糾紛,王綋騰指示周昱帆、許峯源於2024年2月24日搭機前往泰國,翌(2/25)日凌晨抵達王綋騰的曼谷租屋處,3人和另名共犯林廣原相約一起和石茂強談判。但石茂強揚言對王綋騰的泰國女友Piyanuch Thammarat(暱稱糖糖)不利,王紘騰持槍朝石男的太陽穴開槍,石男頭部中彈倒地。
台籍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臉書經常貼出重機的照片。翻攝自石茂強臉書
其後,王綋騰將槍枝放回租屋處2樓周昱帆房間內的槍盒裡,石男倒臥血泊時不斷掙扎呼救「救命啊...兄弟對不起、對不起」,王綋騰幾分鐘後就指示周昱帆繞回房間拿手槍,再次於凌晨4時15分朝石男左後腦開第2槍,石男當場死亡。案發後,王綋騰指示周昱帆和許峯源幫忙清洗血跡,另名共犯林廣原則開車棄屍,王紘騰期間還嗆聲「我在他身上賠那麼多錢,幫個忙卻推三阻四的」,其後,王綋騰4人和糖糖一起逃亡柬埔寨避難。
本案在泰國曝光後,周昱帆於同年2/26搭機返台投案,主嫌王紘騰等3人則逃亡柬埔寨,糖糖被泰國警方拘捕。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王綋騰和周昱帆,另通緝兩名男子許峯源、林廣原。本案成為國民參審制上路以來,首起「境外殺人案」。
不過,檢方雖然主張周昱帆是共犯,但北院國民法庭審理後,認定他只構成「幫助殺人罪」,去年判處7年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後卻出現轉折,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違反經驗論理法則,另有被告主張的應調查未調查狀況,今天逆轉發回北院,本案將交由國民法庭捲土重來。
在泰國發生的石茂強槍擊命案蒐證現場。翻攝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