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一名曾擔任第三性公關的男子阿拓,2000年9月因案入監服刑,但入監首晚就遭黃姓房長逼迫口交,黃男為了堵住舍友的口,也強逼其他6名舍友陸續讓阿拓口交。沒想到隔日又黃男與另一名舍友再對他性侵,阿拓不忍提告。黃男等7人均遭起訴,但黃男已出獄,遭通緝後逃亡21年落網。法官日前審理終結,將黃男重判7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00年9月15日在台北監獄服刑期間,詢問曾擔任第三性公關,因案入獄的同房舍友阿拓可否進行性交,阿拓隨即拒絕,但黃男卻強拉阿拓之手為其手淫直至快射精時,強行射精在阿拓口中。黃男為了杜絕東窗事發,因此還強逼同房的另6名舍友,也陸續接受阿拓口交。
隔天下午,黃男又與同房舍友,將阿拓強押在枕頭上,使他趴在地上,由黃男抱著他頭部,並壓住雙手,由舍友進行肛交,甚至還用手指及膠水罐等物性侵得逞。
阿拓事後提告,黃男等7人事後遭起訴,但黃男出獄後就逃亡遭到通緝,2023年才遭逮捕,黃男總計逃亡21年。
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為滿足自己之性慾,對舍房內新收之受刑人進行共同強制性交,造成受害人嚴重之打擊,斟酌黃男迄今均未透過任何方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被害人審理時也表示絕不原諒黃男,將其重判7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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