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資料照。呂志明攝
上櫃公司協禧電機(股票代號3071)董事會,於2020年3月24日決議通過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激勵員工士氣,沒想到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黃姓董事長涉嫌利用親友人頭大量買進公司股票,不法所得達數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察葉詠嫻,今(10/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黃姓董事長等相關被告住居所共37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
依照協禧電機官網記載,協禧電機在電子散熱處理技術方面,一直居於領先的地位。在過去40多年中,已開發了眾多的散熱產品廣泛使用於資訊工業的電子零件中。目前除在亞洲、美洲成立研發中心及製造工廠外,產品包含,CPU散熱器、風鼓交/直流向風扇等,均具有其獨特的技術和優點,與協禧有合作關係的廠商,世界知名的各大廠如:HP、AIWA、SIEMENS、COMPAQ、QUANTA、ACER、SONY、IBM、and SAMSUNG、HITACHI、MICROSOFT,在台灣的知名廠商也有大同、華碩、神達、光寶、旭電、仁寶等。
2020年3月24日,協禧董事會決議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通過買回公司股份轉讓股份予員工,執行買回期間為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5月24日止,預訂買回3000仟股,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10元至每股24元,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檢調查出,當協禧這項重大訊息尚未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並在禁止交易期間,黃姓董事長涉嫌透過親友偷偷買入公司股票,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檢調在搜證告一段落後,於今日發動搜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