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打擊詐欺的重要利器。法務部提供
行政院昨(5/9)日通過打擊詐欺四法修正草案,將包裹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新法不僅強化執法機關針對科技犯罪偵查能量,同時完善洗錢防制法制,澈底斷絕犯罪金流,藉由嚴懲重罰提高詐欺犯罪成本,將有效遏止詐欺犯罪擴散,瓦解詐騙犯罪組織。
這次修法,除了積極研擬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外,同時因應新興科技及網路犯罪,打擊詐欺犯罪需要新利器,因此一併研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等相關修正草案,未來將藉由打詐四支箭齊發,有效溯源追查所有詐欺共犯、加重刑責嚴懲詐欺犯罪,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
法務部今日特別發布新聞針對這次打詐四法修正提出說明,內容如下:
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主要從嚴懲詐欺犯罪及保護被害人兩大方向規劃(一)嚴懲詐欺犯罪部分:
1、高額詐欺提高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3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2、鼓勵詐欺犯罪成員窩裡反,自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3、犯罪所用之物一律沒收,其他違法利得一併沒收,澈底斷絕犯罪誘因。
4、提高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四分之三,三犯一律不得假釋
(二)落實詐欺被害人保護部分:
1、提供詐欺被害人諮詢轉介服務,主動告知法律扶助相關規定,加強法律協助
2、放寬民事訴訟選定當事人限制,並減輕相關民事訴訟費用負擔
3、偵查或審判中運用調和解程序,促使被告向被害人賠償,作為量刑及上訴之考量,積極填補被害人損害
二、《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一)、運用 GPS 定位追蹤,即時追查車手位置及去向
(二)、利用 M 化車定位,鎖定詐欺電話機房搜索查緝
(三)、使用熱顯像儀,調查被害人遭囚位置即時救援
(四)、提高法官保留密度,落實程序保障使人民放心
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近年來詐欺案件氾濫,且資安攻擊事件或網路恐嚇信件頻仍,均為利用網路匿蹤的案件,難以查得犯嫌真正身分。這類案件發生時,如電信事業留存網路連線封包流量紀錄,即類似網路「通信紀錄」,例如IP位址、連線時間、基地台位址、通訊埠(Port)、連線用量、協定等不涉通訊內容的資料,就可藉由分析數位足跡,溯源及反求犯嫌的真正IP及身分,甚至發現潛在受害者以提早防範,故增訂保存網路流量紀錄,溯源追查資安及詐欺犯罪。
四、《洗錢防制法》(一)、強化虛擬資產服務監管,防杜以虛擬資產洗錢
(二)、落實第三方支付服務之監管,避免遭利用為洗錢管道
(三)、提高洗錢罰則及法人責任,溯源追查洗錢共犯及犯罪所得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做為打詐國家隊懲詐面向主責機關,為能彰顯政府對於嚴懲詐欺犯罪之決心,除積極盤點所職掌與打擊詐欺犯罪有關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規研修,並配合行政院打詐專法研擬,希望藉由此打擊詐欺犯罪重要法案立法及修法通過,提供執法人員有效執法利器,一方面強化被害人保護,另一方面加強執法力道,嚴辦重懲詐欺犯罪集團,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