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隆。資料照。翻攝雲林縣議會官網
綽號「黑龍」的前國民黨雲林議長沈宗隆涉嫌在綠能弊案收賄2千萬,去年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自行請辭議長,他遭雲林地院裁定境管到今年10月。日前他因為出境需求聲請法院暫時解禁,並承諾返國後願繼續受限制,法院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加保400萬元,准予4/15到4/25解除境管11天,在4/26恢復限制出境後准予發還加保金。
檢方查出,沈宗隆和議員王又民、白手套鍾慶郎共同收下風電大廠達德集團業者王雲怡、潘正綱2600萬元賄款幫忙「打通關」,由於沈宗隆、潘正綱及鍾慶郎君在偵查中坦承犯行,沈、鍾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去年7/28將沈、王、鍾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另將王雲怡、潘正綱依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起訴。全案正於法院審理中。
沈宗隆去年請辭議長,雲林地院接續檢方境管令至2/1,合議庭年初審酌,沈宗隆雖然認罪,但考量他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另具一定財力,「縱使已卸任議長,仍屬在雲林地區舉足輕重的人物」,裁定自2/2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法院認為,若沈有出國需求可單次聲請。
沈宗隆去年8月也曾有出國需求,當時法院裁定加保300萬元,換取暫時解除境管5天,他近日二度聲請解禁。
雲林地院認為,他坦承犯行,且依同案證人和被告供述及檢方提出的書證,足以認定他的犯罪行為嫌疑重大。不過考量他和同案被告多數都坦承犯行,而且重要證人都已經在偵查中具結作證,雖然勾串的疑慮和可能性較低,但羈押的原因還是存在。
但雲林地院在聽取檢察官意見後,認為全案仍須相當時間才能審理終結,綜合判斷一切因素,認為沈宗隆如果能提出相當的保證金,應可保全訴訟程序進行,考量他必須解禁的日數後,認為他若能提出400萬元保證金,就准他在4/15到4/25間暫時解禁,並在4/26恢復境管後,發還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