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醉後對女警辱罵三字經還腳踹,事後家屬控警獅子大開口索賠10萬元。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徐姓女子日前醉後哭坐路邊,警方上前關切,遭她大罵「X你媽的」,被逮後又踹女警胸口,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送辦。徐女家屬日前投書媒體,控訴員警獅子大開口,索賠10萬元。北投分局今(12/17)強調,於法無不合。
警方指出,今年3月11日凌晨1時許,獲報有女子在北投裕民一路一處巷弄內,坐在路中哭泣,前往發現該女酒醉、口齒不清,通知女警支援。
眾人勸徐女返家,不料徐女卻飆罵「X你媽的」、「操你媽的王八蛋」等語,經制止多次仍不聽勸,員警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嫌依法逮捕,並帶回派出所。
徐女到了派出所後,仍然情緒激動,在偵詢室用腳踹警察胸口,還亂丟綠茶瓶,遭踹女警提出傷害罪告訴。
近日徐女父親向媒體控訴,徐女因祖母過世從美國返台奔喪,傷心難過之餘而喝酒,未料發生此事,事後一名游姓女警獅子大開口,要求10萬元和解金,還有員警嗆「三字經起跳價就是6萬」。
徐女因急著返美工作,最後以10萬元與游姓女警和解,與另3名員警則各以每人1萬2千元和解,總計和解金13.6萬。徐父不滿說,女兒付完錢後仍被判40天拘役易科罰金,相當於4萬元,形同被剝兩層皮。
對此,北投分局表示,本案和解是徐女主動提出,參考現行法院類案判賠的金額,經雙方同意後簽立和解書,過程中員警未以脅迫等方式要求和解。
徐女涉犯妨害公務罪屬於公訴罪,和解係法院量刑參考,故徐女仍遭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徐女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北投分局強調,員警求償是基於個人法益受到侵害,依法請求,於法尚無不合,本案均依程序偵辦及移送,過程中也查無員警有執法過當。
《太報》關心您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