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呂志明攝
立法院昨(7/31)三讀通《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舊法只要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是排除遴選範圍,但修法後針對吸食及持有毒品者,卻被納入遴選範圍,因此遭外界批評,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更質疑「毒犯進入外役監,1個月可以放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8/1)親上火線表示,修法的主要考量,就是為了幫助他們戒癮治療,順利復歸社會。
去年8月,明德外役監囚犯林信吾逃獄殺害兩名員警,日前又爆出「夜店殺警案」囚犯易寶宏已移至外役監服刑,被外界批評為「爽刑」,引起社會要求提高遴選外役監門檻的聲浪。
立法院昨天,於昨天立法院三讀修正《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提高遴選門檻,須符合有期徒刑逾3分之1等條件才能遴選,並增訂多項消極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重大經濟犯都將予以排除;條文也增訂「回籠條款」,若外役監受刑人違反相關規範且情節重大,將移回其他監獄執行。
其中,舊法原本針對受刑人只要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是不得納入遴選,但這次修法後,卻將吸食及持有毒品者納入,引起外界批評,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更質疑「毒犯進入外役監,1個月可以放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毒品犯能夠進入外役監,當初的考慮是對於毒品犯如果是製造、販賣、運輸,是絕對不能進到外役監,只有吸食或持有並且符合一定條件,才有機會可以進到外役監,若外在役監表現良好,還可以返家探視,但我們會嚴加監控,等到他返回監所,也一律要做驗尿,如果有吸毒的陽性反應,一定會送回一般監獄、收回他的縮刑。」
至於為何將吸食及因吸食而持有者納入外役監的遴選範圍,蔡清祥則表示,「要幫助他戒癮治療,我們也有配套措施,至於製造、運輸、販賣者,仍排除外在,希望外界不要混淆,我們著重在幫助這些吸食毒品犯,能夠戒除毒癮,早日復歸社會,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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