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外觀。陳品佑攝
靠「複製鴻海富士康模式」崛起的紅色供應鏈指標廠中國立訊精密,董事長王來春為了擴張事業版圖,找了1名具有專業技術的吳姓台商加入團隊,同時買下吳旗下的公司,不料事後吳姓台商指控王來春允諾以立訊股權做為勞務報酬,以及收購公司股權的資金,總計20億元,都沒有給他,對王來春提起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1988年,鴻海在深圳投資成立海洋電子廠,生產連接器等零組件,21歲的王來春從老家汕頭澄海來到這座工廠,成了鴻海在對岸招收的第一批工人。據說當時電子廠工作環境惡劣,因忍受不了而離開的人比比皆是,但王來春卻待了11年,從基層女工一路向上爬做到課長,是那時中國員工所能擔任的最高職位。
但王來春並未選擇就此安定下來,而是在1999年32歲時離開鴻海自行創業,先是與兄長王來勝共同買下了香港立訊公司,2004年於深圳成立立訊精密,生產連接器和連接線,從一個初中學歷的農村打工妹,只花了不到20年時間走到足以威脅郭台銘耗費近半世紀所建立鴻海帝國的地步,王來春逆襲故事一直為人津津樂道,外界還給她一個封號「女版郭台銘」。
王來春為了強化集團競爭力,之前以實質掌控的香港公司取得台灣連接器大廠宣德公司經營權,隱匿具有中資的身份以規避經濟部投審會審查,去年8月底,被台北地檢署以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目前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不僅如此,1名吳姓台商也出面指控,2007年,王來春邀他加入深圳立訊精密公司的經營團隊,想要藉助他專業協助深圳立訊精密公司上市同時在台灣成立辦事處,同時允諾以深圳立訊精密公司股份作為提供勞務報酬,價值約19億6060萬9574元,等到2012年深圳立訊精密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限售屆期後,他向王來春要求股權報酬,卻遭到對方拒絕。
吳男還指控,他以開曼群島商聯晶公司名義持有100%股權的香港聯滔公司,已經擁有世界級大廠的供應商資格,深圳立訊精密為了縮短公司通過供應商認證的時間,於2011年間提議收購香港聯滔公司,由於他當時提供勞務已持有深圳立訊精密股權,但王來春為了隱匿這個關係,找了1名陳姓女子做為人頭代表香港聯滔與立訊精密進行交易,王還簽立「股權承諾聲明書」,最後他以5828萬1500元出售香港聯滔公司,錢卻沒有給他,因此提出告訴。
王來春經檢察官合法傳喚都沒到庭,但她具狀答辯,否認吳男所有指控,她表示,吳男從來沒有提供專業服務協助深圳立訊精密公司在大陸完成上市,她沒有沒承諾給予股權報酬為為提供勞務的對價。另外吳所提供「股權承諾聲明書」,並非是她的簽名,至於香港聯滔公司股權是深圳立訊精密公司向陳女收購,當時收購款項已全數給付陳女,至於吳男與陳女之間的關係,她並不知情。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雖然指控提供專業勞務卻未獲得報酬,但卻提供雙方之間的僱傭相關契約等證據,另外吳男所提供的「股權承諾聲明書」,到底是真是假,雙方各執一詞,不過經全球鑑定顧問公司、廣東龍城司法鑑定所對筆跡進行鑑定,結果筆跡並非是王來春的。由於沒有積極的證據可以證明王來春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