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中信兄弟提供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遭特偵組指控掏空中信金逾3億美元,另在中信合併台壽保案中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被依侵占、背信、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罪名起訴。台北地院2018年10月判辜無罪、朱12年4月,案件在高院纏訟4年多,高院今天再判辜無罪,朱國榮改判16年。可上訴。
特偵組指控,辜仲諒與父親辜濂松(已歿),2004年到2007年間涉嫌透過前妹婿陳俊哲等人,以投資不良債權名義,透過中信金旗下的中信資產管理公司,將中信金資產陸續轉移到境外私人帳戶,侵占逾3億美元。
此外,辜仲諒為促進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盼取得台壽保大股東龍邦國際的同意,遂指示張明田以國寶集團名下的亞洲廣場大樓2樓做擔保放款給國寶(朱國榮為龍邦大股東),以利國寶取得資金拿下龍邦,之後則以高於市場行情的15.6億元價格買下亞洲大樓房產,造成中信人壽損失1億多元。朱國榮則在合併過程中涉及內線交易及炒作龍邦股價,不法獲利超過1.5億元。
高院法官廖怡貞說明中信國寶案判決結果。高院提供
一審認定,亞洲大樓交易案未讓中信人壽損失,也無不合常規之處,判辜仲諒等人無罪,但朱國榮涉及《證券交易法》的炒股、內線交易部分判12年4月,檢辯均上訴高院。高院審理4年多後,今天仍認定辜仲諒無罪,但朱國榮部分則加重為16年。
全案可上訴,不過辜仲諒部分已兩度獲判無罪,檢方若提上訴將受限於《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朱國榮律師團聲明稿指出,對二審判決有罪部分深表遺憾,朱國榮一定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