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市三民區發生好友酒後衝突事件!蘇姓男子今年4月與相識多年的高姓好友喝酒聊天,雙方酒後爆發口角,竟在4樓樓梯間兩度動手將對方推下樓,導致高男頭部著地、當場失去意識。雖經送醫搶救保住性命,卻留下顱內出血、顱底骨折及右耳聽力障礙等傷害,檢方偵結後,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今年4月18日晚間9時許,高男帶著張姓女友前往蘇男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的住處,3人一起喝酒聊天,沒想到雙方後來發生口角,爭執從屋內延伸到屋外,蘇男與高男在4樓樓梯旁越吵越激烈。
過程中,蘇男第一次動手將高男推下樓梯,沒想到高男起身後,蘇男竟再度出手,第二次將高男推下樓,導致高男從4樓跌落至3樓樓梯間,頭部重重撞擊地面,當場大量出血並失去意識,場面驚險。
高男緊急送醫後,經診斷發現有硬腦膜外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雖經手術及長期治療保住性命,傷勢卻相當嚴重;同年6月30日,高男仍被診斷出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顱底骨折、嚴重腦水腫及右耳聽力障礙等傷害,且部分傷勢已無法恢復,事後高男報警提告。
檢方偵辦時,蘇男否認推人犯行,僅坦承雙方曾發生爭吵,辯稱高男是自己踩空樓梯跌倒受傷,與自己無關。不過,檢方根據相關事證,認定蘇男涉有犯嫌,偵結後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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