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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詐團首腦洗錢一審判5月!「仙塔律師」上訴拚緩刑:願繳20萬公益金

    2026-10-27 18:11 / 作者 白廷奕
    「仙塔律師」李宜諪被控幫詐團主嫌洗錢、洩密,赴高院出庭。白廷奕攝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去(2025)年捲入靈骨塔詐騙案,被控於辯護時幫詐團主嫌吳芳儀變賣財產,還洩露偵查秘密給主嫌友人。一審依幫助洗錢輕判李宜諪5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至於涉嫌洩密部分,法官認為她只是簡單告知目前情況,判決無罪。檢辯都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10/27)日首度開庭,李宜諪維持全部認罪,表示願意繳納20萬元公益金,請求二審改判緩刑。

    檢方查出,吳芳儀與男友呂英菖從事靈骨塔詐騙,吳女被逮後,輾轉透過律師趙浩程找上李宜諪協助辯護。期間,吳芳儀察覺其名下價值250萬的BMW X6豪車尚未被警方查扣,竟透過律見機會將車鑰匙交給李宜諪,請她協助變賣。去年4月22、23日,吳女友人陳永山先到她家中取走汽車行照及鑰匙,並請另一名陳姓男子協助將車移到某停車場藏放,隨後過戶到陳永山名下。

    後來,李宜諪又依照吳芳儀的指示,在LINE群組傳訊息:「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聯絡陳永山,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也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錢貴的抽屜」。不僅如此,李宜諪也協助轉知吳女家中放有手鍊,而陳永山得知後,便將車以218萬元的價格賣掉,另以4、5萬元的價格變賣吳女的金飾。

    李宜諪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一審審理初期卻突然改口,不僅指控檢方違法偵訊,還向法院聲請在「法界三位大老」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之中,選擇一位傳喚作為本案專家證人,釐清「偵查秘密的範圍和時間點」。但審到一半,她又換新律師上陣,再度改口認罪。

    李宜諪一審期間一度不認罪,後來改口。資料照。翻攝當事人臉書

    一審依洗錢罪判處陳永山9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李宜諪犯幫助洗錢罪,判刑5月,併科罰金8萬元,洩密部分無罪;趙浩程無罪;另名涉案律師趙浩程則犯洩密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二審今日首度開庭,李宜諪仍維持認罪。她的辯護律師表示,李宜諪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從事洗錢,他們希望聲請趙浩程出庭作證證明此點;至於洩密部分則涉及法律爭議,檢方與一審判決的見解不一致,李宜諪對此雖坦承犯行,仍希望法院依法認定是否成立洩密。

    律師也求情,李宜諪在偵審中都自白犯罪,沒有犯罪所得,過往無前科,她洗錢也不是為了幫吳芳儀脫產,原審沒有說明不給予緩刑的理由,因此,他們針對一審洗錢罪科刑部分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改判緩刑,若緩刑須附條件,李宜諪願意繳納20萬元公益金。

    李宜諪一審判5月沒緩刑,她上訴爭取。資料照。廖瑞祥攝

    李宜諪在偵查期間遭限制出境出海,最近一次延長後將於10月底屆滿,受命法官今日也詢問檢辯雙方,對於是否繼續延長有何意見?

    檢察官建請法院繼續延長,但李宜諪的辯護律師請法院斟酌,她坦承犯行,交保金額已達70萬元,都是家人向親友籌措的款項,已足供擔保李宜諪不會逃亡。

    律師強調,一審判決認定李宜諪不是為了幫吳芳儀脫產或妨礙偵查目的從事相關行為,原審判處的刑度在社會通念來看,也不至於讓一位執業律師逃亡海外,且李宜諪過往都按時到庭,目前二審也仍有證據尚待調查,沒有逃亡動機,毋須繼續延長。

    法院聽完後諭知,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本件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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