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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車載女友們開進摩鐵 彰化埔鹽鄉代主席喊冤「拉肚子」

    2026-10-12 19:41 / 作者 林佳鋒
    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施春貴,涉嫌將公務車當成私人座車使用,被依背信等罪嫌起訴。翻攝施春貴臉書
    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施春貴,涉嫌將公務車當作私人座車,不僅載送女友遊山玩水、跑汽車旅館、就醫,連油錢都刷公家加油卡,不法獲利2萬8438元。另外,他開公務車去開會,竟又詐領2000元交通費,儘管他辯稱開車進汽車旅館是想找廁所拉肚子,彰化地檢署近日仍依背信、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2018年施春貴擔任鄉民代表,2020年9月補選接任代表會主席,2022年底連任至今。公務車依規定僅供執行公務使用,施男卻從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間,藉著職務保管及使用公務車機會,多次將公務車當作私人交通工具,多名女友都搭過。

    檢方查出,施男2024年農曆春節期間,就開公務車載女友前往公園、汽車旅館及餐廳,同年8月又接送女友就醫,後續又前往台南、桃園等地住宿過夜,甚至接送前往機場。

    檢方比對ETC紀錄、車輛動態及加油紀錄後認定,共有14筆私人行程,用代表會保管的中油車隊卡加油,油料費4414元,加上節省租車費2萬4024元,合計獲取2萬8438元不法利益,

    此外,施男涉嫌於2024年6月14日及2025年5月21日,兩度駕駛公務車出席代表會定期會議,明知依規定不能再請領交通費,卻未告知承辦人員,仍申請每次1000元交通費,共詐得2000元。

    施男指出,他以為車輛只要不借他人使用就沒問題,還說開公務車進摩鐵是因突然想拉肚子找不到廁所。

    案經廉政署與彰化縣調查站移送,檢方認為,施春貴利用職務機會謀取私人利益,依背信罪及詐欺取財罪等起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依法犯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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