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牙醫生偷拍女生如廁及錄與女友的私密影像,一審判5年半。偷拍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台大牙醫系學生蔡侁甫(案發後休學)前(2024)年潛入台南文青咖啡店廁所,用針孔偷拍6名女客人上廁所,台南地院判1年2月得易科罰金,他撤回上訴定讞。不過,檢警又從硬碟發現,他在台大社團辦活動時,也在女廁裝針孔偷拍,還錄下和前任女友的私密性影像。台北地院今天認定他構成16罪,重判蔡男5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其餘案件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住高雄的高材生蔡侁甫,2024年1月27日從高雄搭火車到台南火車站,為了躲避追查,他甚至在火車上變裝。蔡男抵達台南後立刻選定一家超人氣的文青咖啡店下手,他中午1點左右在廁所放置偽裝成按壓式洗手乳的隱藏式攝影機,放在馬桶的右前方,竊錄6名女客人(含未成年)上廁所的影像,他逗留到3點離開。沒多久後,店員發現該裝置有問題,店主後續報警。
警方趕往蔡侁甫的戶籍地搜索,赫然查出多組針孔攝影機及硬碟,發現至少還有16名女生受害,循線調查後,追出他不但偷拍與前女友的私密影像,也在台大校園女廁裝針孔犯案,偷拍對象擴及成年和未成年。他還將偷拍的檔案仔細分門別類珍藏。
在台南偷拍部分,由於無人願意和他和解,一審分判4月到6月不等徒刑,應執行1年2月,得易科罰金約42萬元。他上訴又撤回,全案定讞。
北檢收案後擴大偵辦,蔡侁甫認罪,爭取公益捐款及和解,但沒有被害人願意原諒,檢方將他依妨害性隱私、個資法等16罪起訴。北院今天上午宣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應執行5年6月有期徒刑,如判決確定恐入監,部分案件得易科罰金。全案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