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3月9日宣布,恢復兩岸10個定期航點,另有13個航點評估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民航局今(3/17)日公布包機規劃,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從明(3/18)日開始實施。
陸委會日前公布有13個航點仍有客機需求,但仍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得以申請包機,相關規劃及細節由民航局說明。
民航局今日公布包機規劃,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另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亦加以考量,航空公司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申請包機飛航。
民航局指出,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持續滾動檢討,並自3月18日開始實施,疫後兩岸空運復甦有待雙方共同努力,期藉本次漸進恢復航點之基礎上,持續穩健有序地推動兩岸空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