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仍命名家樂福,該公司桃園楊梅物流中心2022年3月間發生大火。資料照。取自記者爆料網
家樂福桃園福楊梅物流中心大火,造成逾2萬坪倉庫及內部龐大貨品付之一炬,財損估39億元。檢警追查發現許姓拆櫃臨時工抽菸後,菸蒂未確實熄滅而釀禍,刑事部分依《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判處。民事部分,由承保火險的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代位求償。桃園地院判決許姓臨時工與物流商應連帶給付富邦產險8億7,078萬3,155元。
家福公司(原名家樂福)桃園楊梅物流中心2022年3月間發生大火,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顯示,同年3月14日上午6時58分、7點7分,許姓臨時工曾到物流中心常溫倉儲棧板暫存區抽菸,隨後將未完全熄滅的菸蒂丟在該處,便離開現場,接著,7點16分,許男抽菸處旁的棧板就起火燃燒,引發大火。
刑事部份,許男遭刑事判刑6月,家樂福就其財產損害與營業中斷向富邦投保火災保險,富邦理賠後依保險法代位求償。對象為受僱於中法興物流公司指揮運作的許男,以及中法興物流公司。
許男坦承當天起火前,2次從做業區徒步往棧板暫存區旁抽菸,也是監視器畫面裡手持香菸的人,但他抽完菸有將菸蒂熄滅,火災和他沒有關係。也表示自己沒那麼多錢可賠。中法興物流公司則辯稱許男係第三方派遣人員、且拆櫃業務非屬契約範圍等語。
桃園地院審酌各項單據與資產損耗情形後,認定災後廢棄物清理費約2.25億元、庫存貨物燒毀損失約8.02億元、另租替代倉庫與額外運輸費用約2.51億元及自有資產損害約1.44億元等項目均屬合理損害範疇。進一步扣除相關調整後,判決許男與中法興公司應連帶給付870,783,155元及相應利息。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