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潘家寶拚再審拒回監獄,法院完全不埋單。翻攝Pexel。
竊盜前科犯潘家寶出獄後不思悔改,2003年行竊一家鐘錶行時,一刀刺死王姓老闆,2005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他今(2026)年挑戰再審,詎料他到高院出庭時,主張當年服用一款藥有「夢遊」副作用,主張無意識犯罪,且開完庭後拒回籠,狂喊「要死在法院」,被綁縛在擔架上才順利還監。高院認定他當年筆錄表達清楚,也沒有誘導狀況,據此駁回聲請。
調查指出,竊盜、恐嚇前科犯潘家寶曾被判3年7月定讞,2021年5月出獄,2003年2月假釋期滿後,居然立刻犯案。潘男在同年8/22上午騎機車路經台北縣新店市(改制為新北市新店區),先跑到一家西服店偷一隻手機和手錶(判2年定讞),又盯上附近一家鐘錶行,趁王姓老闆上廁所時偷走櫃台抽屜現款1萬7700元、8隻手錶及1副眼鏡。
潘男準備再搜刮其他東西時,王老闆從廁所走出來,潘男拿水果刀往王老闆腹部猛刺一刀。王老闆倒地失血休克,潘男逃逸無蹤,老闆之子聞聲救援,王老闆送醫後仍不治身亡。離譜的是,潘男沒想過投案,但3天後,他竟然搞丟皮夾去派出所報案,被眼尖的警察認出犯案機車,一舉逮捕潘男。最高法院2005年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定讞。
潘家寶稱服藥導致夢遊,但法院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楚。藥物示意圖,非本案。取自Unsplash
潘家寶今年向高院聲請再審,他主張當年是吃了醫院開的精神藥物,犯案時處於「無意識」狀態,希望減刑或改判;他認為,一般人犯案後會逃逸或處分贓物,但他在3天後就因為皮夾遺失到派出所報案,還同意警方搜索,可以證明他當時的精神狀況與常人有異。
他另表示,當時他有服用Stilnox藥物,但自2006年起就有很多報導指有些病患在吃藥後就發生夢遊症,他希望調取醫院用藥紀錄並針對副作用進行鑑定。他指出,在警詢時心智恍惚,警方還通知媒體報導,導致他身體不適、嘔吐和暈眩,警方引導做筆錄。
高院今年5月間提訊他出庭,簡短訊問20分鐘。詎料,高院開庭結束後,潘男拒絕回監獄竟演出擺爛戲碼,他故意癱坐在法庭椅子喊「想死在法院」,高院出動10多名法警團團包圍,好不容易將壯碩的潘男押上擔架,但潘男不斷扭動扯掉帶子,法警只好出動束帶壓制,才順利將他抬回囚車解還監獄。
經他大鬧法院後,高院日前也做出裁定,重重打他臉。
高院裁定認為,潘家寶在落網時精準供述犯案過程,檢警問他「拿刀刺人肚子,會不會讓人死掉?」他清楚表示,「我沒想那麼多」、「相當內疚」、「感到慚愧」,他的記憶均相當清楚,並不是「無意識」犯罪,很難推定他有因為藥物副作用而產生具體影響。
高院認為,潘男的主張,只是爭執法院歷審已經調查的過程以及原確定判決已經審查過的事證,沒有新事實新事證,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再審要件規定,據此駁回聲請,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