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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閃兵案「自首組」有望免關!檢方「緩刑條件」法庭亮牌 一審10/20宣判

    2026-09-02 18:56 / 作者 侯柏青
    藝人阿達(圖中)涉及閃兵案,到新北地院出庭認罪,可望免關。讀者提供
    新北地院今天再開審理藝人閃兵案「自首組」,包括藝人阿達、唐禹哲、李唯楓、邱昊奇、前偶像男團Circus成員廖人帥、Energy成員唐振剛、歌手楊子鋒及5名素人均認罪且深表悔悟,檢方當庭求刑1年半到2年,但網開一面同意法院判緩刑,條件是必須繳交公庫60到120萬及提供100~120小時的義務勞務,有藝人表明願少繳錢多服勞務。法官諭知全案10/20宣判。

    前Circus成員廖人帥涉閃兵案出庭認罪。讀者提供

    新北院審查庭法官今天二度開庭,除了提訊在押被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外,並傳喚檢方第4波起訴、主動自首的14名被告,包括9名前後任藝人唐振剛、阿達(本名昌璟翔)、廖人帥、藝人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唐禹哲(本名阮霆鈞)及歌手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及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另有吳振薾、邱韋翰、榮士睿、廖建凱及魏世鈞等5名素人。

    由於14人上次出庭均認罪,今天開庭時使盡全力拚免關,他們強調當初自首配合司法調查,希望有機會判緩刑。檢方今天當庭認定陳志明收受270萬元幫忙逃兵,破壞我國兵役制度,對他求刑5年。

    歌手李唯楓涉閃兵案到新北地院出庭認罪。讀者提供

    檢方另對阿達等13名閃兵男則求刑1年半到2年,但考量他們當初自首且認罪,當庭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寬典,檢方另考量素人邱韋翰已重新服役,從輕求刑1年、緩刑2年,繳公庫30萬。

    檢方同意緩刑,但另依情節輕重提出阿達等13人的緩刑條件,檢方建請法院判他們各支付公庫60到120萬元不等,另提供100到120小時的義務勞務。阿達等藝人庭訊時紛紛認錯,強調願意接受司法懲罰,並希望錯誤行為成為社會借鏡。有不少藝人主張這段時間收入銳減,有龐大經濟壓力,希望法院減少繳公庫的金額,願意多服義務勞務。

    法官聽完檢辯主張後,諭知辯論終結,全案定10/20宣判。

    前Energy成員唐振剛(圖右)涉閃兵案出庭認罪。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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