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案偵結,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等人獲不起訴處分;新竹市政府表示將提出再議,並追究廠商民事責任。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棒球場案新竹地檢署偵結,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等人獲不起訴,營造及監造4人因登載不實獲緩起訴。新竹市政府今(29)日回應,尊重檢方職權,但強調「不起訴不等於工程合格」,部分事實認定仍有釐清必要,將依法提出再議,並持續就工程缺失向廠商民事求償。
檢方查無不法金流予不起訴 4人偽造文書獲緩起訴新竹地檢署日前公布棒球場案調查結果,指出該工程雖經多次追加預算,但歷次變更均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通訊監察、金流比對與帳務分析後,未發現前市長林智堅或市府人員有收賄、圖利或不法金流事證,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查出營造廠商工地主任與監造人員等4人,為掩飾進度落後及未依程序查驗,於施工日誌、監造紀錄與抽查紀錄中進行不實登載,相關人員已坦承犯行,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瑕疵已被檢方認證 竹市府提再議並求償逾4億針對處分結果,新竹市政府表示將檢具具體事實依法提出再議。市府強調,刑事不起訴僅代表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絕不能解讀為工程合格。處分書中已明確記錄植床摻土、混凝土塊未確實裂解,以及地下留置500平方公尺鋼筋混凝土平台等違約瑕疵,市府已向巨佳營造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逾4億元,並將檢視廠商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刊登公報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