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64線丟包害死政大溫姓學霸的司機林宇濬(戴帽子、黑口罩者),8/4赴新北地院開準備庭。侯柏青攝
政大雙學士替代役男遭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台64線快速道路,隨後遭4輛汽車接連輾過身亡,引發社會關注。死者家屬事後控告4名後車駕駛涉嫌過失致死,其中2人另涉肇事逃逸,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案發時正值深夜,現場路燈明暗交錯,加上死者身穿深色衣物、倒臥快速道路內側車道,一般駕駛難以預見有人躺在路面,也無法確認究竟是哪輛車輾壓死者頭部造成致命傷,最終以罪嫌不足為由,將4人均處分不起訴。
25歲温姓男子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擁有新聞系、企管系雙學士學位,2025年10月起在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原本再過約1個月就將退伍。今年1月25日凌晨,温男酒後從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訪友處離開,透過Bolt平台叫車,準備返回新北市板橋區住處,未料途中卻遭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要求下車,最終命喪台64線快速道路。
檢警勘驗林男車內行車紀錄器音檔及相關事證,林男於凌晨2時7分承接訂單載走温男,温男在2時15分、16分間曾與友人通電話,2時19分5秒,林男出聲要求温男「腳不要踹」,隨後於2時19分44秒,將車輛停靠在台64線高架道路西向27.5公里中和路段,靠近隔音牆處,並要求温男下車,2時19分57秒隨即駕車離開。
林男離開後約1分鐘報警,稱有人躺在台64線車道需要協助。另從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可見,2時21分37秒,李男行經現場外側車道時,短短3秒的畫面中,温男已呈「大」字形倒臥在內側車道,當時生死不明。
未料接下來短短數分鐘內,温男接連遭來車輾過。檢警調查,陳姓及邱姓駕駛分別於凌晨2時22分8秒、2時22分42秒駕車輾過温男,2人事後均將車停在外側車道並報警等待警方到場。警車於2時29分37秒抵達,當時温男已一動也不動,但警方尚未來得及完成封路示警,魏姓及簡姓駕駛又分別於2時31分21秒、2時31分22秒接連輾過温男,2車僅相隔1秒,魏、簡2人事後均直接駛離現場。
温男最終因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死亡。法醫解剖研判,致命傷來自「第一輛車」輾壓頭部,造成顱骨顏面粉碎性骨折及腦部嚴重碎裂傷。不過檢方進一步勘驗4名後車駕駛的行車紀錄器後,發現相關畫面均未拍到完整車前狀況,僅陳姓駕駛的後向鏡頭錄到温男頭部與上半身彈起,因此無法確認4名駕駛中,究竟何人的車輛才是輾過温男頭部、造成致命傷的「第一輛車」。
面對過失致死指控,4名駕駛均否認犯罪。陳男表示,根本沒想到會有人躺在快速道路上,發現温男時距離僅剩約10公尺,已來不及反應;邱男則稱,當時只看到地面有陰影,以為是紙箱,加上駕駛的SUV底盤較高,因此沒有刻意閃避;簡男則供稱,當時看不出路面上的物體是人,以為輾到排氣管或其他車輛零件,因此直接離開。魏男則強調並非自己撞死温男,對於輾到温男感到遺憾。
檢方曾委請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針對事故進行鑑定,但鑑定委員會認為無法鑑定。檢方另依李姓運將證詞及相關影像判斷,案發路段路燈具有間隔,形成明暗交錯的視線環境,加上温男身穿深色衣物,在凌晨時段倒臥於快速道路內側車道,確實不易被辨識為人體。
檢方認為,一般駕駛人難以預見快速道路上會有人倒臥,從相關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駕駛能夠辨識温男倒臥路面的時間及距離也極為短暫,難以及時煞停或閃避,因此不能僅因4人駕車輾過温男,就認定有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
至於魏男及簡男遭控肇事逃逸部分,2人均辯稱當時未察覺輾壓到的是人體。檢方綜合案發時的昏暗視線、道路環境等情況後,認為相關說法並非無稽,現有證據尚未達到無合理懷疑程度,因此將4名後車駕駛均處分不起訴,其中涉及過失致死部分,仍得依法聲請再議。
至於將温男留在快速道路上的司機林宇濬,檢方今年2月已依遺棄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林男曾辯稱温男狂踢椅背、不聽制止,還吵著要在高架道路下車,不過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後,認定温男當時醉倒在後座,幾乎全程沒有說話,未採信林男說法。
林宇濬涉遺棄致死案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新北地院並准許辯方聲請,暫定於11月4日下午2時40分前往台64線案發路段進行現場履勘,預計封路約40分鐘,不過因現有3名職業法官將於8月26日年度調動後全部更換,最終履勘計畫仍待接手法官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