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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病陪到摩鐵床上!人妻出軌主治醫師「醫院變砲房」 丈夫心碎怒提告

    2026-07-26 10:20 / 作者 駱肇樑
    一名主治醫生與病人女兒發生婚外情,兩人短短時間內就多次車震,最後遭人妻丈夫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一名已婚人妻(丙女)和丈夫(甲男)結婚近20年,還共同育有子女,未料人妻竟在照顧住院母親期間,和母親安寧科主治醫師(乙男)擦出愛火,不但在醫師休息室內激戰,還一起去汽車旅館開房,甚至興致一來就直接將車停在路邊激戰。丈夫甲男發現後雖曾試圖靠諮商挽回婚姻,最終仍簽字離婚,氣憤難耐的人夫也向主治醫師提告求償148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某大型醫院安寧科主治醫師乙男,因診治丙女母親而結識丙女,明知對方是有夫之婦,仍利用醫病關係產生的信賴感引誘丙女,最終發展成婚外情,先是在醫院12樓的醫師休息室內對丙女擁抱、親吻,數日後又約丙女在賣場見面,隨後驅車至空地並在車內發生性行為。之後兩人在半個月內,更接連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甚至在小路旁車震,互動相當頻繁。

    丈夫甲男得知後,雖曾為了守護家庭完整,努力接受諮商,無奈夫妻間裂痕太深,最終仍宣告離婚。甲男不滿乙男違反醫病倫理、破壞他人家庭,憤而提告求償148萬元。面對指控,乙男矢口否認利用醫病關係引誘對方,抗辯稱是丙女主動聯繫接近,並向他傾訴長期遭家暴、有離婚打算,他出於關心才與其往來。

    乙男還提出照片與對話紀錄辯稱,甲男和丙女在婚外情曝光後,仍多次一同出遊,並在社群軟體紀錄親密合照、按讚互動,質疑甲男並未受到重大精神損害,甚至質疑整起事件可能是夫妻倆預謀設局,意圖向他索取高額賠償金。

    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間互負誠實義務,乙男和丙女行為已嚴重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嚴重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至於乙男提出夫妻倆事後仍出遊互動,法官指出,夫妻離婚前出遊或社群互動的原因眾多,不排除是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或維持表面和諧而隱忍,不能據此認定婚姻未受破壞;此外,乙男也未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自己遭「預謀勒索」,因此抗辯不足採信。

    最終法官考量甲男為高職畢業、經營機車行,月收入約11萬元;乙男大學畢業、擔任醫師,月收入達23萬元,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婚姻破壞程度後,認定甲男請求148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最終判處乙男應給付甲男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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