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碎屍魔張介宗連續屠殺3名婦女,5日一審遭判三個死刑。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上月5日宣判連環殺人分屍案,74歲被告張介宗在3個月內連續殺害3名婦人並分屍棄屍,依3個殺人罪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3名被害人家屬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向高雄地檢署申請補償,已各獲180萬元遺屬補償金,合計540萬元。
檢警調查,張介宗曾於20歲服役期間犯下強盜性侵案,遭判無期徒刑,民國86年特赦假釋出獄。他於113年11月29日中午,在前鎮區住處因房產糾紛,將75歲黃姓大嫂勒斃,並持榔頭、利刃分屍後棄屍。
114年1月17日,張介宗又將在公園結識的75歲張姓婦人誘騙至住處,以紅布條勒斃後分屍,分8次棄置於前鎮區第五船渠。同年2月2日,他再以相同手法殺害71歲趙林姓婦人,前後共棄屍29次,部分屍塊甚至存放於住處冰箱內,企圖湮滅證據。
檢方指出,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被害人最後身影進入張介宗住處,且張多次騎腳踏車載運大型塑膠袋前往棄屍地點;檢警在張住處查獲多處血跡反應、DNA跡證及相關物證,形成完整證據鏈,檢察官認為張介宗手段極為殘忍、犯後毫無悔意,具體求處3個死刑。
高雄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歷經10天密集審理,於6月5日作出上述判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宏哲表示,判決雖給家屬一定程度的慰藉,但仍有2名被害人遺體尚未完全尋獲,加上被告否認犯行,對家屬而言仍是永遠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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