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不怕!高雄莊姓男子去年因酒駕入監服刑6個月,今年4月出獄,沒想到又酒駕,且已是近來第6次!莊男騎車因紅燈右轉,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誰知道攔查後警方在他身上聞到濃厚酒味,酒測後發現酒測值超標,已涉公共危險罪,豈料莊男竟自爆料,表明自己才剛因酒駕蹲完牢房,警方一查發現莊男一再酒駕似乎沒在怕。
岡山警分局彌陀分駐所員警8月21日晚上11點多在彌陀區中正西路與中正北路口巡邏,發現對向有機車紅燈右轉便上前攔查,員警在莊男身上聞到濃濃酒味,對他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超標達0.35毫克;據了解,莊男曾在94年至110年間多次酒駕,這次已是第6次,且去年10月才剛因酒駕案件入監服刑6個月,沒想到剛出獄才沒多久,就再犯下酒駕案件!
莊男表示,自己中午跟友人相約苓雅區聚餐飲酒,當時為避免酒駕選擇搭捷運,直到晚上9點多結束飲宴後再搭捷運回橋頭,而且擔心還有酒精濃度殘留體內,在捷運站內徘徊了整整1小時才騎車上路,誰知還沒騎到家,就在家門前的2公里外再被抓到酒駕。
警方強調,依刑法及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已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加重罰鍰,機車為9萬元、汽車12萬元;若是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並吊銷駕照,同時會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莊男6度酒駕,在家門被逮,正是法網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