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生葉姓男子趁等車時環抱女友,被認定性騷擾,他提告後法院判敗訴。本報資料照
國立政治大學葉姓男學生2022年在捷運月台候車時,趁高中女友不注意從後方環抱,女方當場推開還揍了他的肚子1拳。事隔1年多後葉男被檢舉性騷擾,政大性平會命他接受心理輔導及性平課程,葉男則反駁,兩人曾有頭靠肩、擁抱等親密互動,提告要求政大撤銷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斥責葉男,如果用交往當理由排除別人的性自主權,形同讓伴侶成為奴隸或洩慾工具,判葉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5月間,女方因為不想身體被隨意觸碰,與葉男發生爭吵,兩人氣氛僵到極點。葉男為了緩和氣氛,趁著等捷運的機會從側後方環抱住女友,結果當場被對方推開,肚子還挨了1拳。兩人分手後,女方在臉書上抱怨,葉男明知她未成年卻曾提議帶她去「開房間」,被拒絕後,還在約會期間「搭帳棚」(編按:生殖器勃起),甚至傳訊息說「前列腺液」是愛她的證明。
女方不滿身體界線被侵犯,當場拒絕葉男擁抱。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本報繪製
女方的好友看到臉書後,向所屬高中提出檢舉,案件也被轉送進政大。政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葉男的行為成立性騷擾,命他接受6小時心理輔導及8小時性別平等課程。葉男不服,陸續提起申復、申訴、訴願,全部都被駁回,因此轉向法院提告。
葉男主張,情侶之間用擁抱來緩解對方的不快,不是什麼新鮮的事,而且他當時嘗試擁抱也不是為了性騷擾女方,不滿政大僅因女方事後拒絕,就認定他構成性騷擾。葉男還表示,他之前曾和女友一起坐客運,期間,女方也曾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睡覺,互動非常親密,兩人最後也擁抱道別,況且,女方也曾經對他說過,如果兩人吵架可以用擁抱的方式和好。
葉男主張,女方曾表示兩人可以用擁抱來和好。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
北高行指出,依循自身的性傾向,在茫茫人海中追尋乃至追求喜愛的對象,如果因此獲得對方的青睞,確實有助於增加自信、性格成熟等人格發展。此外,每個人之間的友善互動,也有利於群體中整體人際關係和諧發展,乃至族群人數的擴大。不過,在達到這種「美好境界」之前,需要一個人先釋出交友的試探訊息,等待他方回應。
但北高行認為,要不要交往或親密互動,都是個人的自主決定,應該尊重彼此意願,平等地互相對待。如果一方表達意願後被對方拒絕,就不再做出帶有性意味的行為或親暱肢體動作,不算性騷擾;但如果對方已明確反對,卻還持續做出帶有性意味的交友試探或親暱碰觸,顯然已凌駕對方意願,嚴重侵害人際界線,構成性騷擾。
北高行表示,女方與葉男交往數個月以後,就因為葉男評論她穿著牛仔褲的身材,開始對葉男的肢體接觸感到排斥,可見兩人在交往後期,對情侶之間的肢體接觸、親密程度有認知落差。但葉男卻還未經女方同意,刻意環抱女方的腰部,屬於帶有性暗示的不當碰觸,也確實引起女方嫌惡,因此成立性騷擾。
北高行批評葉男以交往為由,無視女方意願。廖瑞祥攝
至於葉男主張兩人互動親暱,北高行批評,男、女朋友之間就算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親密互動、碰觸私密部位或從事性行為,但也應該尊重對方的自我決定權,不能僅因為兩人交往,就排除對方的性自主權,否則無異於讓伴侶成為「奴隸或洩慾工具」,也違背性騷擾相關法律的規範目的。
北高行指責,女方已長期拒絕與葉男發生性行為,也多次反對葉男對她做出帶有性意味的舉動,葉男如果不能接受女方的反應,也應該彼此溝通,不該拿安慰或促進感情當理由,無視女方的意願,因此駁回葉男訴訟。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