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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老師酒駕被查!碎念物理公式Ek=1/2(mv2)辯危害不大

    2025-06-19 15:42 / 作者 即時中心
    退休老師騎單車涉及酒駕,他搬出物理公式Ek=1/2(mv2),辯稱不危險。讀者提供
    65歲退休王老師騎自行車拜訪友人,因行車不穩遭員警攔查關心,經呼氣檢測後發現其酒測值超標,他坦言飲用含酒精的調製飲品,但不知道喝酒騎單車違法,更嘗試以物理公式Ek=1/2(mv2),辯解酒後騎自行車造成的危害並不大。員警也不是省油的燈,搬出酒駕相關法條耐心說明,王老師最終理解用路安全的重要性,配合警方進行後續處理。

    台中市警察局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本月1日傍晚17時許,在轄內執行勤區查察勤務,行經南區正義街時,發現前方一名自行車騎士行進間車身搖晃,行駛於雙向單線道上看起來險象環生,立即上前攔查關心。員警一靠近,便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氣,經酒測證實超標。

    王老師坦承中午時引用了友人調製的「什錦茶」,自認份量不多加上時間已久,應不至於影響判斷力,對於酒後騎自行車亦屬違規的規定並不清楚。曾任數年教職的王老師一開始見解獨到,他說:「依照物理攻勢Ek=1/2(mv2)來講,(1/2)mv2,我的速度也不快,質量也不高。」認為以腳踏車的動能,應該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危害。Ek=1/2 mv² 表示動能的計算公式,其中Ek 代表動能,m 代表物體質量,v 代表物體速度。

    對此,員警耐心說明,即便是騎乘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酒後駕駛同樣可能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仍須負擔相關肇事責任,王男聽聞後也表示認同並接受警方的說明。

    警方指出,民眾經常誤以為自行車車速緩慢,便忽略其酒後駕駛的風險與違法性。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1項規定,自行車屬「慢車」的一種,包含傳統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民眾若酒後騎乘,依同條例第73條,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若拒絕配合酒測,最高可處以4,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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