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質詢時,提到警方入校把學童直接帶回派出所,處置失當。李中提供
台中市發生國小師生衝突,老師稱學生拿樂樂棒球球棒打老師後,孩子道歉態度不佳,因此選擇報警處理。今日(12/3)孩子母親也發表聲明,強調明明有跟老師道歉,老師也說沒事,卻不知為何後續收到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當家長到派出所接孩子,卻發現孩子已太緊張,把手指頭摳到流血,後來才知道老師並不接受道歉。
家長表示,3月26日那天接到學校主任的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當下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目前情況,老師回應「沒事」,當下也再次跟老師道歉,老師也回了「收到!」。然而,孩子回家後說明事情經過時,卻脫下了上衣,讓家長看到他身上的傷痕與疼痛處。家長說,孩子重現了與老師的肢體衝突如何發生,是因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於疼痛下,揮了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事後老師從後方將學生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
家長認為,孩子所述情況跟主任所說的內容並不異樣,於是將孩子受傷處拍照,回傳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家長另也要求,孩子必須隔天向老師道歉。3月27日早上,家長便與主任聯繫,希望協助處理孩子向老師道歉的事。並特別要求「孩子道歉後需要向主任領受懲罰。」然而家長透露,孩子因這件事情輾轉難眠,直到清晨4點才稍入睡。孩子很疑惑,不明白為什麼老師要抓傷他(身上確實有傷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還是堅持要他去向老師道歉。即使孩子給爸爸看身上的傷,仍被爸爸仍斥說「你在跟我裝可憐嗎? 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
根據家長計畫,他們本來要在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並帶他與老師道歉。沒想到早上8點49分就收到主任通知,說明老師已報警。9點06分,主任來電告知孩子要被帶上警車,要求父母直接前往派出所。家長強調:「我們從來沒有說不方便到場,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抵達警局後,發現老師已經做完筆錄離開了,只剩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見孩子已緊張到把雙手手指都摳到流血,才了解到是因為老師不接受道歉,並選擇報警。由於孩子仍表示身體疼痛,離開派出所後家長帶他去看醫生並驗傷,但體諒老師辛勞決定不追究。然而,5月時卻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讓他們感到非常困惑,直言「不明白為何走到這一步?」
家長曾想向學校提出申訴,反映不當管教,但並未提及任何教師的姓名。因為清楚一旦提到具體姓名就會成案處理,而他們並不想對老師採取任何不利行動,只是想讓學校知道他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感到疑惑,特別是還出現「傳票」。這件事讓他們發現,校方自始自終沒有考量與顧及孩童的權益,令人震驚、失望,也讓他們決定弄清楚,裡面許多的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