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緝獲海洛因非法入境。讀者提供
運毒集團以新臺幣13萬元酬庸,並且提供來回機票及住宿生活費用,要求泰籍 43歲四寶媽,背包夾藏海洛因抵台,由於四寶媽於泰國無穩定工作,且育有4子,以身試險運毒來台企圖賺取酬庸,未料,抵台即遭警方緝獲,成為小孩不良示範。
航空警察局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聯手在今年4月19日查獲販毒集團、利用泰國籍四寶媽來台旅行時,以託運背包夾藏自柬埔寨走私海洛因、毛重2.8915公斤,市值新臺幣逾千萬元,企圖以觀光名義運毒闖關入境,航警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逮捕泰國籍四寶媽。讀者提供
專案小組向上溯源,緝獲在台收貨人李姓犯嫌(47歲),並於李嫌身上查扣欲交付四寶媽酬庸新臺幣13萬元,另緝獲上手潘姓犯嫌(28歲)及王姓犯嫌(39歲),全案4名犯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訊後四寶媽及李嫌羈押獲准。
據調查,本案收貨人李嫌家境不佳,父親長期臥病在床,本應陪伴父親治療疾病盡孝道,卻走偏門淪為毒梟成員之一,李父對於兒子犯下大錯悲痛不已,勸誡兒子犯錯就應坦然面對處罰。
航警局呼籲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航警局緝獲背包夾藏海洛因非法入境。讀者提供
航警局緝獲海洛因非法入境,逮捕一名泰國籍四寶媽。讀者提供